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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馬英九仍然堅持退回服貿 所以我要把服貿條文裡的真相公佈出來 請大家明天帶著這份真相 告訴那些以為我們只看懶人包的沉默群眾 一起退回服貿 如果用一個比喻 如果政府打死不改食安法 讓塑化劑毒澱粉繼續流竄 你要不要抗爭 服貿問題的本質就是如此 -- 服貿問題的真相 首先 我要先說明到目前為止 政府方面對於懶人包許多說法的駁斥 都是正確的 包括不開放勞工 不會有技術移民什麼的 甚至於許多人質疑的點 我敢保證政府都能拿出說法 那問題在哪?既然政府都有把關 為什麼要退回服貿? 政府官員說的都是事實 彭總裁說得也都是事實 很遺憾的是 他們只說了部份事實 先看彭總裁的懶人包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8576681.shtml 裡面說的都是事實 但也是廢話 可以說彭總裁被某些媒體誤導了 林飛帆提的三點訴求根本沒有提到拒簽服貿! 只有拒絕黑箱服貿! 請大家一定要向身邊的人強調這點 大家都不反服貿 但是反的是有問題會害死自己的服貿? 那為什麼企業界不反? 因為這份協議確實會賺錢 會不會分你就再說了 問題就是出在賺錢以外的地方 這就要講到一開始我研究的切入點 專家爭議 大多數人對服貿中的專家都有質疑 包括會不會有假專家 專家來台有人數限制 各位去查經濟部官方說明都有資料 經我仔細讀法條後 這些東西都是真的 但是問題在於目前所有對於開放後可能的規範 全都是行政命令 有的連行政命令都沒有 比如專家資格審核 只能完全依賴行政單位 講到這裡 通常支持方也必須承認事實了 這時候我就要把他們的說法貼上來 -- 由行政機關定命令~有時候比立法機關提案的法律~來得有用多了~至少是技術幕僚提出來 的~不是哪些政客(雖然還是政客審) -- ---- 就整個立法方式而言無法達到用法律審查專家資格 行政命令有訂標準,但不是法律,所以不可靠嗎? 用同樣的文字位階昇到法律有意義嗎?法律審完也是行政適用 難道你想要讓司法來審判該專家究竟是不是專家? 判斷餘地本為行政領域的事情 -- -- 專家身分僅交由行政審核這議題是代議制度的限制 不是任何東西都可以拉到法律位階的 -- 他們說得都很對 但是問題是 行政命令隨時都可以由行政機關改啊 就算說命令修了要送到立院存查 但那些幫國家把關的重要限制都是小小條文 時間一久還沒人曉得 立委整天顧著打架 等歲末一到 法案都可以包裹通過 何況是存查的 變成國家的未來不需要由代表人民的國會議員審核 由行政機管的某個小公務員自己玩? 真的出了事 就算他想當余文他也當不起啊! 就拿專家那項來說 我絕對承認就算沒行政命令的人數限制 一般的陸企也不會腦殘到鑽漏洞派大量勞工過來競爭賺錢 台灣的市場太小 除非是中國三線城市或是來練功夫的 不然他們來的意願真的不太大 但是人家不會跑來賺走你的錢 不代表不會跑來統戰滲透 不代表不會來寧可賠錢也要搞垮你的經濟啊! 這也就是彭總裁被記者問到服貿對國安的影響 立刻閉口不談的原因 接下來不用講 我用馬英九的腦袋都想得到 支持方會繼續跟我辯說 本來有的東西 像是專家資格 法律很難有效規範 就算是行政命令也是達到約束力 要相信我們的事務官 對於這些說法 我就繼續問個問題了 如果行政機關不小心放了一個假專家進來(人難免有錯) 沒有法律條文約束 這些行政單位會主動去查嗎 等更多陸資和更多人進來後 會出現各種未必意料的到的狀況 發生了後 我們憑甚麼要求那些行政機關做後續處理 另外一點更嚴重的是 目前政府方面對於服貿各種漏洞疑慮的限制 全都散見在不同領域各個方面的條文中 可能由各個行政單位去負責 也就是對於兩岸這種特殊關係下的商業活動協議 並沒有一個強制性統合性的審查監督體系 而且政府方面對於服貿漏洞的管控 說是漏洞也不對 各位仔細研究完條文就知道 台灣談判人員當初架構服貿協議時 本來就沒打算透過協議去限制 而是想透過國內的行政命令施行細則去達到 而且都是透過現行存在的行政命令去做 這也就是張慶忠很堅持自己沒錯 協議不涉及法律更改所以可以直接通過的原因 然而用來管制一百個人的關卡 可以用來管制 一千個人 一萬個人的關卡嗎 而且還是隨時會改變的關卡 更進一步的來說 先前支持方的意見講到 像是專家資格靠法條很難管制的部份 然而服貿專家裡的漏洞又豈只資格證照認證 人數的部份總可以法律明文限制吧 整份服貿裡的用語含糊不清處處是漏洞 難道沒有一個地方可以用法律限制? 對我國影響如此重大的政策 把關的地方竟然找不到地方讓法律條文放入 都仰賴行政命令? 支持方會說我們相信政府 相信事務官 不管你信不信 反正我就是信了 這就是整個服貿的真正真相了 以服貿涉及層面之廣以及服貿架構的鬆散 光靠現在的條例可以有效控管約束嗎 台灣立法以來有個既定事實 發現問題了才去立法所以才去改食安法 我看到的最深問題是在於服貿都是用現行辦法去約束 沒有錯最終的具體細節是得靠施行細則 但他需要有個統合性更好的框架 我們今天也只是要先擱在行政院給他一個好的監督法制 在進到立院逐條審當中就可以順便立法做一個完整的配套 立法監督會延宕服貿通過 那就叫立委把他們胡鬧打架的時間省下來 我指的是國民兩黨都一樣 產業界既然希望趕快通過就請這些立委不要胡鬧了 不要去跑紅白帖固樁腳 把所有精力拿來做事 請大家明天務必把這樣的真相告訴給更多人 不要再讓政府掩蓋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42.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096163.A.844.html
cattgirl:推用心 03/29 20:30
shaqblue6:推 03/29 20:30
jyekid:我已經懶得說服那些人 那些人只是為了相信而相信 03/29 20:31
byebyetear:推~~~ 03/29 20:31
jyekid:這幾天資訊已經夠多了 不想查肯定是9.2 03/29 20:31
sading7:服貿一定不能讓它過 絕對要重談 03/29 20:32
我不預設要重談或不重談 我要強調 本質上服貿協議只是框架 所以他們當初抱著這樣想法才會含糊寫 他們的策略是想靠後端管制的話 重談也沒用 ※ 編輯: Fant1408 來自: 122.118.142.94 (03/29 20:34)
CNTsai:那麼, 要由誰來判定來台的大陸人是不是專家?怎麼判定? 03/29 20:39
jackerxx:只要把關得當,全民是會接受的,現在就是反黑箱作業 03/29 20:40
akakapo:從頭到尾就是想繞過立法院,有過半優勢還這樣搞,有鬼 03/29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