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ffreyshe:啥.. 03/29 21:40
推 Joe5566:當醫學院教授阿 發考卷給零分還有力氣阿 03/29 21:40
噓 def24:沒人逼他 自己愛出風頭 zz 03/29 21:40
→ IDfor2010:三小 他是頭部被打所引發的 他沒有這個病史 03/29 21:41
推 AQUAzero:黨工說王醫生癲癇是吧?? 黨工真是多才多藝連醫術也高明 03/29 21:41
推 blueseal:某樓真的很缺德 03/29 21:41
→ jimmy8343:告警察執法過當 順便求償 03/29 21:41
無法國賠 因為王先違法了 不可能求償成功的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179.180 (03/29 21:42)
→ tomo1026:這個國賠賠不完了吧 03/29 21:41
噓 darkUriel:某樓家裡一切安康啊@w< 03/29 21:42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179.180 (03/29 21:43)
→ AQUAzero:原來真的是被打到癲癇.... 03/29 21:42
推 doofus531:醫師繁重的工作壓力及時常睡眠不足,也可能導致發作 03/29 21:42
推 e25213:難過 03/29 21:43
→ jimmy8343:違反比例原則 要當事人自己告 03/29 21:43
推 Automatic620:好像是牙醫師 03/29 21:43
→ doofus531:還好有去衝行政院,如果沒有人及時在旁邊協助,可能就掛了 03/29 21:44
推 mc18:推一下,他只是為了救人 03/29 21:44
噓 lampardoRio:執法過當不能求償 國外的判例都是假的? 03/29 21:44
執法過當?? 這樣如何定義? 不好打贏
參加暴動先輸一半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179.180 (03/29 21:46)
→ Automatic620:是後天的,應該可以醫好吧? 03/29 21:45
→ lampardoRio:以後犯人拒捕被警察打死 家屬就不要出來哭國賠 03/29 21:45
→ jimmy8343:而且是否違法還有待商榷 03/29 21:45
推 c710:祝福他趕快康復 03/29 21:45
→ jimmy8343:乾脆以後酒駕射殺 03/29 21:46
→ bukkake0103:可以國賠吧 陳雲林那次不就有賠 只是很少 03/29 21:46
噓 fifi0828:不要亂造謠 03/29 21:46
這是事實
藍綠台都有報導
→ lampardoRio:哪個大學畢業的? 國外也是抗爭被鎮壓還判賠 03/29 21:47
→ jimmy8343: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 能抬走他就不能打走他 03/29 21:47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179.180 (03/29 21:47)
噓 zhuzii:跟這帳號認真幹嘛 03/29 21:47
噓 nlfm:哈哈哈哈哈 03/29 21:47
→ lampardoRio:美國警察鎮壓占領華爾街手無寸鐵的民眾造成重傷害,賠 03/29 21:48
佔領美國五角大廈 看看會怎樣?
推 ocean5566:補血 原po不用認真 這裡早變成一言堂惹 ㄏ 03/29 21:48
推 icome:所以他不能當醫生了? 03/29 21:48
醫師法似乎有規定
→ lampardoRio:償1億3000萬元 03/29 21:48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179.180 (03/29 21:49)
→ jimmy8343: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 03/29 21:51
那要看看目的是什麼了?
推 sk10037643:腦創傷造成癲癇。 03/29 21:51
→ jimmy8343: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為之 03/29 21:51
→ jimmy8343:看一下吧 警察職權行使法 03/29 21:52
噓 kipi91718:所以你很開心 ?? 唉... 03/29 21:52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179.180 (03/29 21:54)
噓 ampgood: 03/29 21:54
→ kaese:如果是醫師法第8條之1的話,原因消失後還是可以執業的 03/29 21:54
要證明消失很困難
就跟如何證明他是被警察驅離造成形成一樣
推 timshan:罹患癲癇不會被吊銷醫師執照....= = 03/29 21:54
※ 編輯: soniccsie 來自: 111.246.179.180 (03/29 21:55)
→ kaese:補充一下剛剛腐記者會上有說 03/29 21:55
→ kaese:行政院當日因為學生說要讓行政院隔天不能上班 03/29 21:55
噓 lampardoRio:超廢的 我看你找強一點來戰比較好嗎 03/29 21:55
噓 jimmy8343:你真的看不懂嗎?????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03/29 21:56
→ jimmy8343: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必要 03/29 21:56
→ lampardoRio:管你為什麼目的 超過目的欠缺必要性就是過當 03/29 21:56
→ jimmy8343:能抬走他卻打走他稱為必要? 03/29 21:56
→ kaese:你覺得因為不能上班就把人打成這樣 還沒有超過嘛? 03/29 21:57
→ valorhu:人都要走了被拉回硬打叫有必要? 03/29 21:57
噓 d90493:看看下一篇回文吧 03/29 21:58
→ jimmy8343:臺北高行98年度訴字第1843號判決 03/29 21:58
→ jimmy8343:看一下吧 台北市政府都賠過了 03/29 21:58
→ ajio:該醫師不是顛顯發作,是頭部受到重擊! 並不是先天顛顯 03/29 21:59
→ jimmy8343:陳雲林時的事 03/29 21:59
噓 kuter:呵呵 03/29 22:02
噓 MW1220:幸災樂禍 03/29 22:05
噓 crayon1988:呵呵 03/29 22:06
噓 gooalter:明明就有得檢驗 03/29 22:12
推 scratch01:可以喔,你以為違法不能請求國賠喔 03/29 22:26
推 shinjyeh:TVBS說他癲癇發作啊,我看過完整的影片 03/29 22:28
→ shinjyeh:當時在旁邊尖叫的老婆很清楚的說他從來沒有這樣子過 03/29 22:28
噓 scratch01:真弱 03/29 22:29
→ scratch01:明明是被打到在抽搐 硬要說成他顛顯發作是想迴避啥 03/29 22:30
→ scratch01:癲癇 03/29 22:30
→ scratch01:幹 我最近處理的案例,當事人違法站在垃圾腳踏板上, 03/29 22:31
→ scratch01:還是可以申請國賠阿,還判賠了 03/29 22:31
推 providence:樓上專業的來了,比起某樓 加油點好嗎 想在板上當暴民 03/29 22:40
→ providence:還太弱了 沒人會被你弄到啦 03/29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