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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協議監督法制化 下周可提出 (中央社記者周羿伶台北29日電)陸委會今晚表示,將在最短時間研擬完成兩岸協議監督 處理的法制;官員透露,「陸委會早已準備好了,下週就可以提出來。」 總統馬英九下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中說,要促請朝野立委盡速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 法制化。 對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為進一步回應各界對兩岸協議監督處理法 制化的要求,陸委會對立法院及民間各項兩岸協議監督法案,均已進行研究分析,並已做 好準備工作。 陸委會強調,將參考各界意見,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納入「四階段對 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兼顧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協商運作需求,並遵 循憲法權力分立、權責相符的原則,「在最短時間內研擬完成兩岸協議監督處理的法制」 。 新聞稿說,歷次兩岸協商,在協議簽署前後,協議主管機關陸委會均會向立法院及社會大 眾進行說明,且在協議簽署前也都有嚴謹的國家安全評估。 但陸委會表示,考量各界對兩岸協議監督及有無影響國家安全的高度關注,有必要透過更 公開透明的程序,使國會與社會大眾能充分了解協商過程及內容,近來行政部門已建置「 四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及「國家安全審查機制」,分別在議題形成、業務溝通、協議 簽署前及協議簽署後,強化與國會及社會大眾的溝通諮詢,以落實對兩岸協議協商過程的 監督。 兩岸條例第5、5-1和5-2條,規定了簽署兩岸協議的授權原則、協議簽署和生效的程序; 有關監督受委託簽署兩岸協議的機構、民間團體或公益法人的相關辦法,須由陸委會擬定 ,報行政院核定。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403290311-1.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54.1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05931.A.F81.html
shpongle:立法院監督 最後還不是舉手表決 根本沒差別 03/29 23:15
kidkuang:立法院呢? 03/29 23:24
gogoabc:不然要全民公審? 審到民國幾年? 03/29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