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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附上參考新聞 記者會文字稿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3295005-1.aspx 兩岸協議監督機制 4階段監督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403290248-1.aspx 參考都是中央社,結果還是很糟 我對馬冏提出的第一點有些疑惑 想跟大家討論 我們的訴求之一是 立下一個監督法來監督兩岸條例的簽署 所以說,監督法應該要凌駕於條例簽署才對吧? 問題是 看看他自己說的4階段監督 (參考第二個連結)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已於2月19日提出監督兩岸事務4階段流程,包含: 一、議題形成階段,行政部門要向立法院長、副院長、朝野黨團及相關委員會說明內容 二、業務溝通階段,向立法院說明溝通進度及階段成果 三、簽署前階段,須向立法院說明協議重要內容、可能效益及後續推動方式 四、簽署後階段,要就協議推動情形應國會要求專案報告。 淦阿不就跟原本一樣只要報備就好?? 我有理解錯誤嗎? 而且 "通過後會以行政規則或行政命令方式呈現,對行政部門有約束力。" 還是行政命令,也就是之後要改只要一紙公文,完全不牽涉修法 所以說...在立院拼了近半個月,然後政府還是只會用文字遊戲呼攏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86.2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12197.A.FC1.html ※ 編輯: know12345 來自: 59.115.186.228 (03/30 00:57)
koxinga:法制化 沒有之一 03/30 00:57
kerogunpla:本來就是呼弄的,他害怕法制化 03/30 00:58
forent:對阿你有考慮到後面產生的成本嗎?對啦反正政府錢多嘛 03/30 00:58
forent:沒有政府不就不用跟你們吵了嗎?特別是只想以政府錢為目標的 03/30 00:59
theropod:馬很強的地方~就是把話繞的很遠很遠,但都沒重點 03/30 01:00
jyekid:他講的我從2009就不相信了 03/30 01:01
susanna026:這種那叫監督? 沒有違規罰則 談了固爛東西過嗎? 03/30 01:01
chncheng:這篇是重點,有去看內容就知道這種東西是唬人用的 03/30 01:03
GelBanana:高調啦~ 03/30 01:03
yuuirain:完全沒有監督~~~~就是個告知而已 國會也沒有任何制衡手段 03/30 01:26
willy:影響評估咧!!!? 03/31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