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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rpleviva (說走就走style )》之銘言: : 因為 這整個服貿協議,基本上是一個明顯讓利給台灣的條約, : 你還不要?? : 那現在反的理由是什麼? 大陸人自己都抗議說這是對台的不平等條約,讓利太多. : 大陸人要搶你台灣勞工的工作?? 你市場很小耶! : 大陸人要搶妳台灣人的錢? 你市場超小耶? : 幾個台灣很有錢在大陸做生意的朋友說 (某幾家上市公司的) : 這幾個合約過了,台灣經濟會不會變好?? 一定會阿,因為就是明顯擺明在讓利阿. 明顯讓利?請問你要不要介紹一下哪裡有系統性的分析支持這個論點?別拿上市 公司的觀點來看;他們的立場是有開放有錢賺就好。請問有逐項比較的研究報告 顯示中國對台灣的國家經濟特別友好嗎?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中國和新加坡的FTA服務業條例(http://tinyurl.com/lz5elmn) 並拿他跟服貿條例比較了一下。我沒空做逐項的參照,不過你可以看一下在大受 抨擊的開放地區上,中國對新加坡開放與比對台灣的比較。 中新條例第13頁電信服務,增值電信服務的項目下「市場准入限制」的第三點: 「允許外國服務提供者設立合資增值電信企業,合資企業中的外資不得超過50%」 服貿條例第35頁電信服務,增值電信服務的項目下「市場開放承諾下」同樣第三點: 「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福建省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 ,臺資股權比例不超過55%。」 注意到了嗎?新加坡雖然有50%的合資限制,但是投資項目及範圍沒有規範。反而 是台灣雖然被允許有55%的股份,但是被限制了項目以及只能在福建省投資。 我以為這樣的比較是基本政府該做的評估,但是整個事件至今我沒有看到逐項的 全面分析。政府成天只知道用大有問題的「64項比80項」在說中國讓利,令人極 為失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72.185.2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22734.A.FD6.html
BingBaKing:不管啦 Z>B 03/30 03:55
error123:大陸資訊超不對等 他們的結論你也信= = 03/30 04:04
a5178934:64比80 又不是每一項都對等政府這樣真的很扯 03/30 04:22
babu111ca:不過光福建省就大多少? 03/30 08:06
看你有什麼規格去想這個事。我可以理解中國覺得賞台灣一個 三千七百萬的市場就是讓利了。不過拿新加坡來比對正是要突 顯有別人要到了更大的市場。 ※ 編輯: porfu (75.72.185.250), 03/30/2014 08:13:13
jamielam:我之前的文章有逐條分析號稱最大"讓利"的金融業 03/30 10:24
jamielam:結果其實也還好,香港開放的是廣東省,台灣開放福建省... 03/30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