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215000 (哈哈我被盜了)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心得] 『監督條例』還是『不監督條例』?
時間Sun Mar 30 07:48:09 2014
※ 引述《cgi0911 (勝者的迷思)》之銘言:
: 詳見酥餅教授的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subing.fb
: 黑色島國版本的監督條例倡議,乍看之下是很OK的。但是放在目前台灣的時空
: 背景下,「監督條例」就變成了「不監督條例」。網路名人酥餅教授痛切地指
: 出了這個盲點。
: 我只能說他講的是殘酷的事實。現在行政院和立法院都在國民黨的完全掌握底
: 下,而黑色島國的這個版本,所有的關卡要不就是行政院,要不就是立法院,
: 至於民間評估報告什麼的根本就只是聊備一格的paperwork 。說白了,這個監
: 督條例只不過是讓國民黨本來就想通過的兩岸協議,在立法院裡面多跑個幾天
: 而已。
: 所以酥餅教授提出了「一定要有單純相對多數公投」來把關的主張。然而,我
: 有點悲觀,畢竟這種事事訴諸直接民權的作法,所耗社會成本太大,也等於直
: 接宣告我國的代議政治根本就是廢物(老實說我還真的蠻贊同這點的),顯然
: 不見容於立法諸公。而且,就算國民黨退一萬步,也一定會拿現在的鳥籠公投
: 法來適用,那公投還是等於不公投。
: 如果真的要使出「單純相對多數公投」這記殺著的話,我看人民恐怕要把抗爭
: 拉到跟革命差不多的層級才行。
: 難道體制內我們真的沒有辦法整治國民黨了嗎?
這個辦法治標不治本吧
按照他的說法,所有法案不就都變成要公投?成本怎麼算?
更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政黨綁立委。
能不能立一個法,規定總統或行政官員不得兼任黨職?
或者是規定政黨不得以支不支持、有沒有對某法案投票,作為黨紀處罰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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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1215000 (114.37.110.60), 03/30/2014 07:48:43
※ 編輯: a1215000 (114.37.110.60), 03/30/2014 07:49:22
→ gy8604:能把某個國賊拉下來,很多事就解決了...可恨的就是現在拉他 03/30 07:51
→ gy8604:可能他會引來中共重演烏克蘭事件... 03/30 07:52
推 ericute:我跟家人昨天也討論出這樣結論 國會呵呵 03/30 07:52
→ ericute:黨政一條鞭 03/30 07:53
→ sfgzero:公民憲政會議是治本,但是代價幾乎等同於革命 03/30 08:00
→ gy8604:而且要能辦成很難 03/30 08:02
推 dotZu:德國政黨法啊 黨內民主原則 03/30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