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想小提醒凱道參戰諸君兩點:
1.隨時備好影音攝錄器材取證保護權益。
2.若因諸般原因在暴力…我是說,
警方驅離出現時未及退避,
攝錄器材開來拍警察,
立刻大聲聲明自己現在非參加遊行,
只是獨自在戶外散心。
這樣集會遊行法就較難傷害你。
若這樣警察還想對你幹嘛,
就是政府侵犯憲法基本人權。
(搞不好可以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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