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gchen1991 ()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閒聊] 立院警察權誰來行使?
時間Sun Mar 30 20:59:09 2014
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長應本中立公平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
議事。」
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第5條規定:「為維護會場秩序、防止危害及保護委員安全,警衛人
員得應院會或委員會主席之召喚,進入會場,執行警衛勤務。」
依照反對學生運動的人的立場
學生持續佔領立法院,如果繼續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
到底誰來動用警察權,把學生抬出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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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122334424:沒人敢開這槍w 03/30 21:00
推 flyhacker:凍結立法院,不要發薪水就好了 03/30 21:01
推 wingstar:就你來吧,然後被..... 03/30 21:01
→ greedypeople:問題是現在的立法院比較有秩序 03/30 21:02
→ iqeqicq:讓立委們不分朝野杯葛總統,就可自動讓總統解散立法院 03/30 21:04
→ iqeqicq:騜一來可以藉解散立法院趕走不爽他的人, 03/30 21:04
→ iqeqicq:二來就可以藉由重選結果看看還有沒有人繼續保騜 03/30 21:05
→ eiw123:解散不錯喔 03/30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