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lda888:GOOD 03/31 01:39
推 tcling:推 03/31 01:40
推 weifa:推!激情過後訴動之以理,這樣若還有下次街頭應該可以更多人 03/31 01:40
推 nakinight:有些家長根本不可理喻... 尤其是深藍的 03/31 01:41
推 cd12631:good 03/31 01:41
推 kirbycopy:你媽有一定教育程度才聽的進去吧 有些人家長根本不想懂 03/31 01:41
→ nakinight:我好無奈...他們只看中天 又不聽別人看法 03/31 01:42
推 gg889g8:我今天也跟朋友在戰 03/31 01:43
推 A0913208:唉~深藍的真的聽不進去! 03/31 01:46
推 pkjkimo:其實想成兩個公司或企業在簽約~把原po的表拿到董事會~ 03/31 01:46
→ pkjkimo:這樣的作法哪個董事會可能過阿~ 03/31 01:47
推 diablos:馬英九下台,利大於弊。那騜要不要下台? 03/31 01:49
推 jim31117:誰的利?誰的弊? 財團>人民 03/31 01:50
推 janeyu0606:好清楚!可以借轉FB嗎? 03/31 01:50
沒問題~
看有沒有人想美化一下XD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1:51:34
推 Imhuang:簡單易懂! 03/31 01:52
→ gggg9999:你媽媽只是懶得跟你爭,難道你不知道嗎? 03/31 01:53
推 semihumanity:這種東西對我爸媽就沒有用,他們認為學生是綠的 03/31 01:54
推 csjan:簡單明瞭 03/31 01:55
推 waterhaha:那這樣的訴求,馬除了表示立法跟審查併行外還缺什麼? 03/31 01:59
→ waterhaha:想知道我有無誤會什麼 03/31 02:00
監督機制不回朔服貿
不承諾監督機制法制化(國民黨版本是行政監督)
公民憲政會議給不出具體承諾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2:02:58
推 easymor:很清楚欸! 03/31 02:02
推 gg889g8:9.2最可怕的是你就算拿出很多東西電到爆 下次還是淚投K黨 03/31 02:04
推 waterhaha:這邊立法說是行政的是哪邊?因為我看馬當天的影片是說 03/31 02:04
→ waterhaha:行政院通過? 03/31 02:04
→ waterhaha:立法院通過才對,抱歉 03/31 02:06
這就是兩面手法之一
因為國民黨提的四階段監督機制是免法規化
都在行政院內部即可(立委無權置喙 只有被告知)
他說這可以談 可是國民黨團這方面不會讓步(過去民間版本被擋了108次)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2:09:39
推 maxablue:推 不過其實是有產業衝擊評估報告的喔 03/31 02:06
→ waterhaha:說提不出具體因為是說會做但要想辦法也沒辦法 哈 03/31 02:07
→ waterhaha:因為我實在是不懂那到底是如何回應才算有聽到人民@@ 03/31 02:08
推 cycutom:push 03/31 02:09
→ cycutom:評估報告亂作的,公聽會批好幾次了 03/31 02:10
噓 yyyyy:笑死人了 半瓶水 響叮噹 03/31 02:11
→ cycutom:其中一學者說為何拿外國製造業評估方法用在我國服務業 03/31 02:12
推 waterhaha:看了一下原文,立法院提出,行政院執行,那比較對的方 03/31 02:13
→ cycutom:這篇不錯,全打到重點 03/31 02:13
→ waterhaha:式應該是? 03/31 02:14
推 cycutom:W在問那一點? 03/31 02:16
推 waterhaha:監督立法部分:)謝謝 03/31 02:17
→ cycutom:馬的並行=服貿不能改,要先過。懂沒? 03/31 02:17
→ cycutom:如果先立好監督法,再審服貿,那服貿必改 03/31 02:18
推 waterhaha:不懂耶,送到立院的也可同時進行審查不是嘛 03/31 02:19
→ cycutom:馬用「並行」在騙9.2 03/31 02:19
→ waterhaha:我只管他的說法跟執行時的狀態是否相符 03/31 02:20
→ cycutom:問你,你沒用「一部審查法」為「基底」,如何審服貿? 03/31 02:21
推 waterhaha:不好意思,我沒很懂,只是想理解 03/31 02:22
現行法規 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都沒明說服貿這類協議是要照"行政命令"送立院備查 或是要法律形式
詳細說明 http://ppt.cc/W6uX
所以當沒有明確審查規範 卻照行政命令形式審查
但服貿又似乎關係到人民權利義務 (憲法保留原則 關乎權利義務必須法律形式)
有違憲之虞 這是法律上最大爭議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2:26:23
推 tiramifu:這個可以夾 對懶得了解又一直批的人好像會有用... 03/31 02:23
推 EZpower:深藍朋友跟馬卡茸一樣還在跳針 03/31 02:23
→ tiramifu:*夾報 或印DM 03/31 02:23
→ cycutom:你不懂我可理解。當審一個法時,要以另一個法去審,這很 03/31 02:24
→ cycutom:多人不知 03/31 02:24
推 waterhaha:所以意思是沒立法好然後要併行根本bullshit嘛 03/31 02:25
推 yisian:很用心! 03/31 02:25
→ cycutom:「基底法」設定了「被審法」應有的「內容」 03/31 02:25
→ cycutom:像「標準」那樣 03/31 02:26
→ cycutom:沒錯,並行就是在騙 03/31 02:27
推 waterhaha:好吧,我覺得題目愈來愈大了,有空再研究 03/31 02:27
推 abreeze:真好 我爸媽根本聽不進去 不想理解又一直批評學運 03/31 02:27
→ cycutom:騙不懂的人 03/31 02:27
→ waterhaha:明天上班,先謝謝了,晚安 03/31 02:27
→ cycutom:good night 03/31 02:29
推 dvdvideo:推! 03/31 02:32
推 funnydark07:讚!! 03/31 02:35
推 silentence:印出來掛在門口 03/31 03:39
推 OoJudyoO:你超棒 03/31 05:26
推 liuliuspa:簡潔有力 03/31 06:00
推 JizzHamburg:好羨慕令堂的理性,我家只有9.2%.....嗚嗚嗚 03/31 07:20
推 zaqmkovfr:貼去白色那邊吧! 03/31 07:33
推 osirisdivine:厲害! 03/31 08:07
推 vickie425413:推,我家也是9.2...... 03/31 08:32
推 essentially:推 03/31 08:35
→ fle0717:讚! 03/31 08:56
推 outleap:推推 03/31 09:07
推 mamw:讚 03/31 09:12
推 hulamg:推 03/31 09:55
推 ateatea:讚!!! 03/31 11:07
→ cmit13:我爸媽是9.2中的禁衛軍,我要印資料給她們看,我媽叫我不要 03/31 11:13
→ cmit13:用他的印表機印那種東西,他不看! 03/31 11:13
推 keroppi1127:簡單明瞭 03/31 11:58
推 celestial318:很清楚 03/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