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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跟我媽吵很兇 回來士氣大振之後用Word做了張簡圖就說服我媽了XD http://ppt.cc/VU~6 看有沒有人想設計美化什麼der~ 我個人覺得理性宣傳很重要 一開始登頭版廣告是感性訴求 確實提振士氣、讓更多人"想"了解 可是訴求不夠明確 也很容易模糊焦點,讓"胡鬧"的聲音漸漸抬頭 現在到了這個階段 訴求務必要回歸理性、讓大眾覺得合理 要登廣告也是如此 才免陷入意識形態之爭、保持學運正當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49.1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201090.A.BAC.html
mlda888:GOOD 03/31 01:39
tcling:推 03/31 01:40
weifa:推!激情過後訴動之以理,這樣若還有下次街頭應該可以更多人 03/31 01:40
nakinight:有些家長根本不可理喻... 尤其是深藍的 03/31 01:41
cd12631:good 03/31 01:41
kirbycopy:你媽有一定教育程度才聽的進去吧 有些人家長根本不想懂 03/31 01:41
nakinight:我好無奈...他們只看中天 又不聽別人看法 03/31 01:42
ytcytc:http://ppt.cc/L2b9 這個很明確 03/31 01:43
gg889g8:我今天也跟朋友在戰 03/31 01:43
A0913208:唉~深藍的真的聽不進去! 03/31 01:46
pkjkimo:其實想成兩個公司或企業在簽約~把原po的表拿到董事會~ 03/31 01:46
pkjkimo:這樣的作法哪個董事會可能過阿~ 03/31 01:47
diablos:馬英九下台,利大於弊。那騜要不要下台? 03/31 01:49
jim31117:誰的利?誰的弊? 財團>人民 03/31 01:50
janeyu0606:好清楚!可以借轉FB嗎? 03/31 01:50
沒問題~ 看有沒有人想美化一下XD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1:51:34
Imhuang:簡單易懂! 03/31 01:52
gggg9999:你媽媽只是懶得跟你爭,難道你不知道嗎? 03/31 01:53
semihumanity:這種東西對我爸媽就沒有用,他們認為學生是綠的 03/31 01:54
csjan:簡單明瞭 03/31 01:55
waterhaha:那這樣的訴求,馬除了表示立法跟審查併行外還缺什麼? 03/31 01:59
waterhaha:想知道我有無誤會什麼 03/31 02:00
監督機制不回朔服貿 不承諾監督機制法制化(國民黨版本是行政監督) 公民憲政會議給不出具體承諾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2:02:58
easymor:很清楚欸! 03/31 02:02
gg889g8:9.2最可怕的是你就算拿出很多東西電到爆 下次還是淚投K黨 03/31 02:04
waterhaha:這邊立法說是行政的是哪邊?因為我看馬當天的影片是說 03/31 02:04
waterhaha:行政院通過? 03/31 02:04
waterhaha:立法院通過才對,抱歉 03/31 02:06
這就是兩面手法之一 因為國民黨提的四階段監督機制是免法規化 都在行政院內部即可(立委無權置喙 只有被告知) 他說這可以談 可是國民黨團這方面不會讓步(過去民間版本被擋了108次)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2:09:39
maxablue:推 不過其實是有產業衝擊評估報告的喔 03/31 02:06
waterhaha:說提不出具體因為是說會做但要想辦法也沒辦法 哈 03/31 02:07
waterhaha:因為我實在是不懂那到底是如何回應才算有聽到人民@@ 03/31 02:08
cycutom:push 03/31 02:09
cycutom:評估報告亂作的,公聽會批好幾次了 03/31 02:10
yyyyy:笑死人了 半瓶水 響叮噹 03/31 02:11
cycutom:其中一學者說為何拿外國製造業評估方法用在我國服務業 03/31 02:12
waterhaha:看了一下原文,立法院提出,行政院執行,那比較對的方 03/31 02:13
cycutom:這篇不錯,全打到重點 03/31 02:13
waterhaha:式應該是? 03/31 02:14
cycutom:W在問那一點? 03/31 02:16
waterhaha:監督立法部分:)謝謝 03/31 02:17
cycutom:馬的並行=服貿不能改,要先過。懂沒? 03/31 02:17
cycutom:如果先立好監督法,再審服貿,那服貿必改 03/31 02:18
waterhaha:不懂耶,送到立院的也可同時進行審查不是嘛 03/31 02:19
cycutom:馬用「並行」在騙9.2 03/31 02:19
waterhaha:我只管他的說法跟執行時的狀態是否相符 03/31 02:20
cycutom:問你,你沒用「一部審查法」為「基底」,如何審服貿? 03/31 02:21
waterhaha:不好意思,我沒很懂,只是想理解 03/31 02:22
現行法規 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都沒明說服貿這類協議是要照"行政命令"送立院備查 或是要法律形式 詳細說明 http://ppt.cc/W6uX 所以當沒有明確審查規範 卻照行政命令形式審查 但服貿又似乎關係到人民權利義務 (憲法保留原則 關乎權利義務必須法律形式) 有違憲之虞 這是法律上最大爭議 ※ 編輯: p86506 (114.43.149.116), 03/31/2014 02:26:23
tiramifu:這個可以夾 對懶得了解又一直批的人好像會有用... 03/31 02:23
EZpower:深藍朋友跟馬卡茸一樣還在跳針 03/31 02:23
tiramifu:*夾報 或印DM 03/31 02:23
cycutom:你不懂我可理解。當審一個法時,要以另一個法去審,這很 03/31 02:24
cycutom:多人不知 03/31 02:24
waterhaha:所以意思是沒立法好然後要併行根本bullshit嘛 03/31 02:25
yisian:很用心! 03/31 02:25
cycutom:「基底法」設定了「被審法」應有的「內容」 03/31 02:25
cycutom:像「標準」那樣 03/31 02:26
cycutom:沒錯,並行就是在騙 03/31 02:27
waterhaha:好吧,我覺得題目愈來愈大了,有空再研究 03/31 02:27
abreeze:真好 我爸媽根本聽不進去 不想理解又一直批評學運 03/31 02:27
cycutom:騙不懂的人 03/31 02:27
waterhaha:明天上班,先謝謝了,晚安 03/31 02:27
cycutom:good night 03/31 02:29
dvdvideo:推! 03/31 02:32
funnydark07:讚!! 03/31 02:35
silentence:印出來掛在門口 03/31 03:39
OoJudyoO:你超棒 03/31 05:26
liuliuspa:簡潔有力 03/31 06:00
JizzHamburg:好羨慕令堂的理性,我家只有9.2%.....嗚嗚嗚 03/31 07:20
zaqmkovfr:貼去白色那邊吧! 03/31 07:33
osirisdivine:厲害! 03/31 08:07
vickie425413:推,我家也是9.2...... 03/31 08:32
essentially:推 03/31 08:35
fle0717:讚! 03/31 08:56
outleap:推推 03/31 09:07
mamw:讚 03/31 09:12
hulamg:推 03/31 09:55
ateatea:讚!!! 03/31 11:07
cmit13:我爸媽是9.2中的禁衛軍,我要印資料給她們看,我媽叫我不要 03/31 11:13
cmit13:用他的印表機印那種東西,他不看! 03/31 11:13
keroppi1127:簡單明瞭 03/31 11:58
celestial318:很清楚 03/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