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moimo:我佩服林陳兩個人敢出來擔 03/31 12:45
※ 引述《david0605 ()》之銘言:
: 行政院,立法院,是國家機關
: 現在檢調在調查衝行政院的總指揮
: 那立法院呢?
: 這件事結束之後
: 衝立法院的總指揮會不會被約談呢?
: 行政院總指揮還在查,立法院總指揮是誰,一清二楚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啊
敢衝就要有坦的心理準備,
我想他們應該自已心裡有數了。
堂堂國會被佔領,怎麼可能讓他們全身而退?
即使這麼作有其必要性,
但一碼歸一碼。
如果今天一個人酒駕撞死人,但被撞死的卻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死刑逃犯
請問這個案要怎麼判?
很簡單,該怎麼判就怎判。酒駕肇事依過失殺人致死判。
撞死人是事實,不管你撞死的是誰。
佔立院是事實,不管你持的理由是什麼。
法院判決該憑的是事實與證據,
而非人情。
當然,法理不外乎人情,
法官可能會念他們年少無知,又是初犯,而且動機出於義憤,
其情可憫,判個一年半,然後緩刑三年之類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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