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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板上的法律達人 中午跟同事吃飯時,同事丟出這個議題說服貿既然已經簽約, 那是否有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問題存在?(他認為已生效,無法改變) 還是說沒有正式生效之前都不存在這個問題 另外一個問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 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 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前項期間,應扣除休會期日。 這是代表無論服貿審查結果為何,三個月後就會自動生效嗎?目前的狀況有這個問題? 還望板上了解以上程序的前輩們可以指點一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1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247171.A.4A1.html
jeffreyshe:http://ppt.cc/FIJX 03/31 14:27
birdy590:根本就還沒生效, "他認為已生效" "他"很偉大是嗎 03/31 14:27
Yijhen0525:真的生效台灣也差不多了 03/31 14:27
dnek:立法院同意才生效,還有不溯及繼往跟不能徹回是兩件事 03/31 14:27
dnek:刑法制定後都能變更,加重或取消,只是不影響舊法時期的效力 03/31 14:28
FranHu:還沒生效吧0.0 03/31 14:28
dnek:才叫不溯及繼往,跟你朋友說名詞不懂別亂用 03/31 14:29
recx:要立法院同意才生效 即便承認三十秒也還沒到同意的地步 03/31 14:29
sinon0123:行政命令? 一堆要修法 為何可以用行政命令 03/31 14:29
recx:然後行政命令還同意逐條審本身就是一個法律問題 03/31 14:30
lurensmile:還沒生效,要等兩方各自跑完國內流程通知對方才"生效" 03/31 14:30
tearcolor:上面都錯了,要回函給大陸,始得生效 03/31 14:31
lianhua:還沒生效喔 03/31 14:31
lurensmile:現在連流程都未法制化,所以才亂用行政命令的程序去跑 03/31 14:31
after1:這個議題上. 跟不朔及既往完全沒關聯吧 03/31 14:33
lurensmile:生效要件請看協議第24條第1項 03/31 14:35
kame0407:噗...你確定已經生效了嘛 XD 03/31 14:36
pierreqq:你認為統一了 那就是上對下的行政命令囉~ 先承認__ 03/31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