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1999:騙智障用的 04/01 20:45
推 frf2pujols17:用錢買的學歷 04/01 20:45
推 panda04056:先來看年代,真的很有趣 04/01 20:46
→ getfull:年紀大癡呆了,新的記憶記不住,老的記憶忘不掉 04/01 20:46
推 taso5566:法律系的派系學說很多 04/01 20:46
推 Shann:人家專攻攝影吧 04/01 20:46
推 tonyselina:我再說一次,他是淡江的 04/01 20:46
→ pusufu:這問題困擾大家好多年 04/01 20:46
推 cl3ru6ai48:僑生加分 念法律都看的出來 他論法時根本ㄏㄏ 04/01 20:46
→ taso5566:都送立法院了當然有法條依據 04/01 20:46
推 tingover:懂可以裝不懂 不懂很難裝懂 04/01 20:46
推 murderice:他當年還站出來反修這條失敗了呢-3-怎麼輸了不想承認? 04/01 20:47
推 lwt501cx:他讀書讀到戒嚴那個時期,資訊太久沒更新了 04/01 20:47
→ Trionychidae:職業學生,用買的學歷 04/01 20:47
→ kairi5217:詭異的是 他超愛講依法行政 幹你媽的馬英九 04/01 20:48
推 artyman:馬心中一直夢想 回到戒嚴時期 那是他的美好青春 04/01 20:48
→ greedypeople:職業學生啊 04/01 20:48
→ dreamersky:他加分的你忘了?! 04/01 20:49
→ nakura:金錢權力使人腐敗墮落阿 阿不對水母本來就是 04/01 20:50
→ hoberg:不懂的是你... 04/01 20:51
→ funnyrain:職業學生 04/01 20:51
→ kerogunpla:走後門的是想要他多懂 04/01 20:52
噓 zqxwcevrgg:不懂的是你 妨害公務自己翻一下 悲哀 04/01 20:55
→ frank00591:妨害公務??? 那也要依法執行喔,這政府根本違法啊!!! 04/01 21:00
→ frank00591:有看法條,但構成要件都不看清楚,一樣悲哀 04/01 21:01
推 sendicmimic:你都說了,畢業的"人"才會懂法律。 04/01 21:02
推 Romaps:推樓上 哈哈哈 04/01 21:03
推 faway:他去美國你以為是留學的嗎?是去當攝影師的! 04/01 21:04
噓 chjggpgmfj:沒有那條法他可以立啊~反正現在栽判都是他的人了 04/01 21:04
推 lwt501cx:樓上,我只看到污辱公署這條 04/01 21:05
推 bigeye131:老話一句:換位子,換腦袋 04/01 21:20
推 tiwey:法學≠法律 04/01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