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rex (沒錯,請你叫我大魔道士)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心得] 就像婚姻一樣XDDD
時間Wed Apr 2 10:28:26 2014
※ 引述《koxinga ("肇事"孤兒)》之銘言:
: 馬總統舉結婚的例子幹嘛啦
: 結了婚 還是可以離婚阿
: 那為何簽了約 不能修改 還不能退回重新談判?
: 你這不是自打嘴巴?
: 徵求 那六條可以煞車的條文解釋的打臉文啦?
: 記得 快速反應 積極打臉
很白目,
結了婚是可以離婚沒錯,
但有那段婚姻有限制要離婚可以,
但要維持婚姻關係至少三年的?
台中王的女兒結婚剛滿一年,就離婚了,還要人不怎問。
還有人閃婚不到半年,就分了。
而且不是說不要把婚姻當兒戲嗎?
今天還有人在聽父母說
『這個男人好,嫁了不會錯,我已經答應人家了,
妳不嫁不行』嗎?
請問一下,這不就是在逼婚嗎?
講更難聽點,就是你收了聘金在賣女兒啊~!!!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46.2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405710.A.5CF.html
※ 編輯: chirex (59.125.46.247), 04/02/2014 10:29:06
推 rianharry:這比喻真的很妙 04/02 11:16
推 carasu:真的,怎麼會叫女兒先嫁去再看情況離婚 04/02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