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uceLin:去付啊 爽啊 04/02 11:04
推 taso5566:哭哭 04/02 11:04
推 Orstor:推,而且侵入民宅很有可能不能成案 04/02 11:04
推 eddie1212:推~不過每天300元 刑期一久也是不少錢挨 04/02 11:05
推 todaybear:一二樓聽到可解套崩潰惹~ 04/02 11:05
推 gunng:搞不好連起訴都不會 黨工悲憤XDD 04/02 11:05
→ taso5566:侵入民宅就是侵入附近的住家,可能去住家上廁所被告 04/02 11:05
推 after1:02- 25231178 04/02 11:06
推 kinmengon:我們買太陽餅的$浪費了,應該花在行政院勇士每天三百罰 04/02 11:06
噓 BruceLin:一年 可能對綠魯蛇 來說很多啦 ! 04/02 11:06
推 seigaku00765:侵入民宅很可能不成立 求助義務律師團吧! 04/02 11:06
→ taso5566:有前科可能會不好 04/02 11:06
→ ZaaRri:易科罰金的話一日至少1000元 04/02 11:06
→ kinmengon:我們侵入民宅小事 暴警的刑法濫用公權及傷害罪他們可慘 04/02 11:07
→ after1:成不了案啦. 告妨礙公務說不定還可以 04/02 11:07
推 ants8069:幫高調 找律師 04/02 11:07
→ Microscft:我也很意外怎麼不是告妨害公務 竟然用這鳥理由告..... 04/02 11:08
推 LiamTiger:少說話 04/02 11:08
→ kinmengon:了,如加上民法醫療費及精神賠償,揪出警中老鼠屎那些人 04/02 11:08
→ lampardoRio:禮拜天沒上班 你只要不出手打警察 何來妨礙公務? 04/02 11:08
→ kinmengon:暴警就吃不完兜著走 04/02 11:09
→ Microscft:雖然說不希望學生被告 但這事由也實在很無厘頭 04/02 11:09
推 ko84123:黨工悲憤了XDDD 04/02 11:09
推 after1:老鼠屎是揪不到了. 我覺得應該要求高層負責, 起碼要道歉 04/02 11:09
→ flydragon198:不要這樣,今天廢物忠又被擋,你就讓他噓一下發洩 04/02 11:09
→ Microscft:警察執勤沒在分假日的 阻礙執勤就是妨害公務啊 = = 04/02 11:10
推 Y1999:條子沒分假日的,24小時365天 04/02 11:10
推 taso5566:之前壹周刊記者被告"妨害公務罪"及"侵入民宅罪” 04/02 11:10
推 loveflames:其實侵入住宅罪的罰金要乘30倍 04/02 11:10
→ loveflames:刑法施行法的規定 04/02 11:10
→ Microscft:妨害公務有多容易成立是遠遠超乎你想像的 04/02 11:10
推 ahiru:再讓他們悲憤一點好了,這種狀況還有可能緩刑,一毛都不用出 04/02 11:11
推 anika:我也建議順便告爆警,提出精神賠償,省得每次都拿華爾街救援 04/02 11:11
→ taso5566:之前記者侵入官邸就是被告"妨害公務罪"及"侵入民宅罪” 04/02 11:11
噓 BruceLin:lamp大 你真的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才 04/02 11:11
→ Microscft:妨害公務連證據都沒有 只要有另一個警察當證人就能成立 04/02 11:11
→ flydragon198:妨害公務?警察敢拿出當天影片再來說啦 04/02 11:12
→ flydragon198:看到時候誰告誰 04/02 11:12
→ Microscft:我跟你講的是我實務上接觸過的 不是隨便google跟你講 04/02 11:12
→ ahiru:官邸符合「供人居住」的要件,侵入住宅很合理啊,那行政院? 04/02 11:13
→ flydragon198:不過我完全同意Microscft說的,他講的是對的 04/02 11:13
※ 編輯: flydragon198 (118.171.71.249), 04/02/2014 11:14:50
→ ahiru:立法院?這些地方有供人居住? 04/02 11:13
推 after1:LOVE說真的? 聽起來很假 04/02 11:14
→ greedypeople:可能就馬囧有先講話 檢察官只好找個像一點的罪名 04/02 11:15
推 taso5566:行政院有辦公室研究室,學校也有辦公室研究室 04/02 11:16
→ after1:應該是檢察官有壓力. 故意消極引用錯誤法條去起訴吧 04/02 11:16
→ taso5566:研究室是私人空間,如果你的研究室被侵入,你會報警吧 04/02 11:16
噓 eric82531:Bruce大 意志真是堅定 04/02 11:16
→ taso5566:有人報警就要走法律程序,不用擔心吧 04/02 11:17
推 ilohoo:大概檢察官也不希望告成吧 04/02 11:17
推 loveflames:侵入住宅罪是23年立的法,刑法施行法1之1說舊條文未修 04/02 11:17
→ loveflames:正者提高為30倍 04/02 11:18
推 todaybear:交給律師處理啦,處理好正好可以上新聞宣傳順便打一二樓 04/02 11:18
→ taso5566:行得正自然不用怕,做虧心事才會怕東怕西的 04/02 11:18
→ todaybear:和9.2%腐方的臉~。 04/02 11:18
→ taso5566:現在律師應該很忙,要積極找那些免費的律師 04/02 11:19
推 taso5566:反正不會坐牢,這一點倒是可以放心 04/02 11:20
推 after1:懂了. 謝謝解釋 04/02 11:22
推 lltsmc:就算易科罰金 還是有案底阿…… 04/02 11:28
推 kkenen:推 04/02 11:30
推 loveflames:易科罰金不會有前科,只有執行徒刑才會有 04/02 11:34
→ loveflames:如果是說刑事訴訟的紀錄,那個不管成罪與否都會有 04/02 11:34
→ loveflames:但是那個只有院檢查得到 04/02 11:35
推 lyu0001:推 04/02 11:54
→ zerg20106:案底能吃嗎 只要被告過都有案底拉 04/02 13:17
噓 david0605:不用浪費時間考公職了,恭喜恭喜 04/02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