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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65794 公視新聞 反服貿學生佔領國會行動進入第16天,引發部份民眾反彈,北檢已經接獲4起民眾告發學運 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涉及妨害自由和恐嚇等案件,檢方目前正在蒐集相關事證,將在適 當時機約談兩人到案說明。 反服貿學生佔領立法院,林飛帆和陳為廷總站在第一線,負責整個行動,但有民眾看不下 去,向檢方告發兩名學運領袖,涉犯妨害自由和恐嚇等罪嫌,目前有四起案件已分案偵辦 ,檢方將蒐集相關事證,找適當時機點約談林飛帆和陳為廷到案說明,另外,針對 323公 民佔領行政院行動,檢方也積極追查首謀。 == 2014.4.1反服貿學生 陳為廷== 立法院跟行政院佔領行動 同樣是非暴力的抗爭 現在檢方的秋後算帳 以及當天在行政院的暴力手段 都是國家暴力的延伸 不滿檢方,成為國家暴力打手,陳為廷強調高喊學生無罪,如果檢方擴大傳喚,將和在場 同學共同承擔,另外,則有38名大學刑事法教授,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北檢應該優先追究 國家暴力的責任,而不是針對學生。 == 聲音來源 台大法律師學院教授 林鈺雄== 那下令者 究竟他是命令的內容是什麼 為什麼會造成這樣流血 是不是跟命令的內容的 是有關係的 因為只有檢察官才有公權力 去徹查這個事情 法律教授齊聲呼籲,要求北檢區分案情的嚴重性,主動偵查政院流血衝突的案件,檢方則 回應,目前已經依法偵辦,全力調查中。 http://news.tvbs.com.tw/entry/526526 根據TVBS報導: 北檢回應,因為有不只一位民眾,向地檢署檢舉告發,認定兩人涉犯「恐嚇、妨害自由 、妨礙公務、毀損、侵入建築物、集會遊行法」等六大罪嫌,這個月1日已經分案調查, 對此,陳為廷出面回應,他說「衝進來前就知道該負責任」,還拿著法律系教授送的書 「憲法與人權」,自嘲「坐牢可以看」。 知道可能遭到調查,反服貿學生回應,衝進來之前,就知道該負責任,共同承擔,馬總統 談學運,也強硬表示,說針對學生毀損公物、強佔公署、妨害公務,一定依法處理,只是 強佔公署這項罪名,過去是懲治盜匪條例,民國91年已經廢除,其他罪名,警方說,沒有 函送或移送任何人及相關事證,北檢表示,等事件告一段落,不排除進行約談。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587444.shtml 根據中央社報導: 警方並未函送占領立法院議場的反服貿學運代表林飛帆及陳為廷,不過有4名民眾告發兩 人,檢方會依法處理。 北檢說,後續仍有多名民眾告發林飛帆及陳為廷,目前進入核對發查階段,尚未分案,相 關告發案件,均依法處理。 http://ppt.cc/KOTH 根據蘋果報導: 遭到民眾告發的學運分子還包括魏揚、雞農哥姚量議、律師賴中強,另外也有人告發立法 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洪秀柱、國民黨黨鞭林鴻池、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等人涉嫌瀆職,北檢 已將這些案件,全都分給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 台北地檢署追查323佔領行政院行動首謀,已陸續將當初帶頭或高喊自己是首謀的清大社 研所研究生魏揚、黑色國青年陣線聯盟成員陳廷豪、沙漠野百合成員許立等3人列為妨害 公務被告,並做出交保、限制住居等強制處分,但3人到案後全都否認自己是首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02000354-260102 根據中時報導: 3月23日,學生、民眾占領行政院,破壞內部器物,事後有清華大學研究生魏揚等17名學生 與另外18位民眾,被移送北檢複訊,訊後13人被諭令2萬至3萬元不等交保,另18人遭限制 住居、3人請回、1少年交付保護管束。 ============================================================================= 心得:每家媒體對這件事的報導風格真是大不相同XD 自由時報是最低調的。 http://ppt.cc/vdTU -- 男人的屁屁與丁字褲 http://ppt.cc/y1Qa 究竟會有多少人抱著好奇又恐慌的心情點下去呢?X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74.17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421412.A.B6F.html
snngy:"首先他們無視於你 而後是嘲笑你 接著是批鬥你" 04/02 14:52
supervisorz: 多少人告警察都沒事 Q 04/02 14:52
supervisorz: 我就說帆神死定了 第二個阿扁 04/02 14:53
KawasumiMai:好巧喔,四個不同地方的人都告同樣的人告同樣的事 04/02 14:53
supervisorz: KMT報仇是不擇手段的 等他們內鬥完了妳就知道 04/02 14:53
bluebrown:我懷疑他們被告發的這些罪名有多少能成立… 04/02 14:59
totomo168:昨天姚老師說了,侵佔公署是戒嚴時期才有的罪 ,現在根 04/02 15:00
totomo168:本沒這條 ,當時這條是唯一死刑 04/02 15:01
jobchung:破門的蕉毅判一年二個月, 這二個住宿的住太久可能無罪?? 04/02 15:18
patty6824:先辦一辦馬英九跟江宜樺吧 04/02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