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uMouDiscus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雖然我剛剛推了,但是回頭想一下也是覺得如果直接募款容易 會給人從中抹黑的空間... 現在大家是直接樂捐實體的物資,總不可能被說: "[爆卦] 林飛帆私自挪用排骨便當 變賣後購買私人用品" ...那樣應該只會直接被人看破手腳 但是金錢的流向就像馬英九當年用來開脫特別費的理由一樣, 是個大水庫,錢流進去、流出來,除非每一筆都能有"對價"; e.g., 我要捐10個便當,就是剛好捐某家店的10個便當的錢、 而且規定只能買那家便當(專款專用),而且還能公開看到發票 否則說真的,就像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一樣,任人怎麼說都對 除非就是今天 FlyingV針對"特定物資需求",發起募款、就像 之前募款就是要登廣告、或是就是要夾報之類的,如果今天有 需求是"需要棧板"、"需要防水布" 那就是要由非現場學生團體的外部人員,自己發起"團募500張棧板"這類的募款 然後募到之後,直接將實體物資運到現場;也就是"不要讓錢經過學生團體手上" 這樣應該就比較能在杜絕政府抹黑的同時、又能兼顧需求支援 ※ 引述《japanjane (大錚)》之銘言: : 真的喔!!! : 謝謝你的建議!!! : 那所以需要一個頭來帶領嗎?? : 因為我對ngo不是很了解 : 會被告是因為牽扯到立法院之類的嗎?? : 再麻煩大大給意見了 : ※ 引述《chengcti (卡馬請出來面對!!)》之銘言: : : 可能會有問題 : : flyingv 我怕她會被告 : : 錢: : : 可以直接捐給 NGO 這次是由幾個 NGO 贊助錢 : : 原本 NGO 就是可以接受捐款 這是合法的途徑 : : 但是 NGO 很鬆散 他可以支援錢 但是並沒有一個較大的團體整合 : : 人: : : 一樣的 自動自發的 自然形成 : : 我的建議是 : : 找個 NGO 負責整個行動 : : 義工也編到這個 NGO 去 : : 包含募款 經費運用 人員派遣規劃等 : : 專門負責後勤支援及情報蒐集 : : 如果大家可能覺得 NGO 不放心 : : 那也可以自己申請一個 NGO 專門處理這個事情 : : 只是這個事件結束了, 新創的 NGO 不就也要解散? 這就很麻煩 : : 企業及個人捐款給 NGO 是可以抵稅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17.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429831.A.842.html
yommy1108:沒錯 04/02 17:13
taisetsu:推這篇 04/02 17:22
nomorepipe:這篇值得推! 04/02 17:27
cash0101:推推 04/02 17:28
onetwo01:沒錯、錢的事千萬不能直接跟學生接觸、要抹黑的話、你帳 04/02 18:20
onetwo01:目再清楚、一句社會觀感不佳打下去就失焦了。 04/02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