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ylexp (Tears And Rain)》之銘言:
: 當這群學生衝進立法院占領後就一直在思考一件事
: A.簽約後再來說服民眾(馬政府做法)
: 可是之前有看過資料說在簽約前好像有跟業者做過對談
: (不是很確定?就算有怎還是會有人反對?)
: B.先取得國內最大的共識後再來談(國際正常做法)
真是這樣嗎?您真的認為B 才是"國際正常做法"麼?
我也想請教大家,答案是否真的如此。
: 就算是689應該大部分會贊成B的做法居多..
: 可是馬卻說因為我們跟對岸不是國與國關係
: 用行政命令即可(有任何法條嗎?)
: 只是現在大部分的人是反黑箱但不反服貿
: 而黑箱大都是指那30秒的事
: 但為什麼都不去討論到底是A還是B?
: 現卻變成反服貿 VS 反反服貿..
: 就算行政院4+2的"新"兩岸監督機制
: 那跟洞見計畫有啥差異?
: 因為我一直覺得B才是會讓大家更有共識
: 也更容易了解簽訂的方式是這麼不合理!
: 這不是馬放炮,只是無法突破盲點...
我重新把文再回復一次,因為現階段的學運很明顯,
繼續喊口號已經無法在號召更多支持者,
如果不能就本身的各項訴求提出更明確更堅實的理論基礎,那麼學運的前途是很堪憂的。
可惜的是,看到板上一堆人純粹把注意力放在戰神啦凡哥啦,
鮮少有人把自己這半月來的口號和目標做更深層的思辯。
我重新把文再回復一次,是因為stylexp A B兩個問題想得非常好
(請大家仔細再把問題看一遍想一想),
直接關乎本次學運核心訴求之一的理論基礎:
先立法再審查。
這個問題回答的好,更能增添論理的力量,若能因此找到更簡單易懂且更具說服力的講法
相信對學運的大眾號召力也更強。
要回答這樣的問題,我直接想到幾個面向,外交交涉談判實務,國際法與慣例,
國際政治,各民主國家審查條約的國內法例。
希望大家真正動動腦,彼此討論說說自己的意見,也算是一種學習,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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