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ngy:重要性理論 04/03 19:03
※ 編輯: wahaha99 (1.162.81.119), 04/03/2014 19:05:06
推 Coelacanthi:依重要性理論 服貿如果重要就是要應依法律定之 04/03 19:06
→ Coelacanthi:但馬炯一邊說服貿很重要一邊又說他是行政命令=不重要 04/03 19:06
推 kioh:重點是行政院跟立法院的共識要怎麼去解讀 04/03 19:07
→ Coelacanthi:他搞得我好亂啊 他是人格分裂嗎? 04/03 19:07
→ kioh:就我看來它們解讀是備查案,這部分算是灰色地帶吧xd 04/03 19:08
推 dotZu:行政命令必須有法律授權,國家重要事項必須以法律定之 04/03 19:10
→ dotZu:馬政府一直都把條約當成行政命令,因為命令才有自動生效 04/03 19:17
推 koxinga:已經牽涉人民權利 04/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