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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以詹老師的上課逐字檔為基礎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6Otf9wEuSoZYjBGWk55Y2w4REU/preview?pli=1 (這 個檔案沒有一些懶人包的錯誤資料) 來總結出這結論: 現在服貿問題爭點是 是如政府的作法只要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足夠管制 還是如學生主張需要一個像民間版的監督條例? 如果從現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內文可以看到 現行版的關係條例的行政空白授權程度太大 尤其涉及到兩岸敏感關係等國安因素 政院版的監督條例顯然也意識到這點 為什麼政府堅持不願先立法受到監督再審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09.2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34446.A.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