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866217:====> 今日茂名,明日台灣!! 今日血染政院,明日血洗台灣!! 04/03 22:43
→ jointrick:妨礙公務吧 04/03 22:47
→ noovertime:學生們肯定認為無罪是哪裡來的謠言= =" 04/03 22:48
→ noovertime:第一天衝進去的人是做好當天就被抓走的心理準備去衝 04/03 22:48
小魯指的不是帶頭的,而是那些在台下的學生們
推 canot77:我有問學長~他說適用法條應該是 妨礙公務 以及 毀損 04/03 22:50
推 supervisorz: 正當性 民意共鳴 如此強烈 誰敢動不動就衝? 04/03 22:50
→ canot77:靜坐的不算~衝進去才算 04/03 22:51
喔喔,感謝。
推 Coelacanthi:毀損(三年以下+告訴乃論)侵入住居(一年以下+告訴乃論) 04/03 22:53
推 canot77:查了一下應該是 刑法 135~141條 看情節適用 04/03 22:53
推 shimo:沒差,反正把軍人關禁閉關到死只判六個月。 04/03 22:54
→ Coelacanthi:侮辱公署(六個月以下)不讓立委開會 妨礙公務(三年以下 04/03 22:54
→ Coelacanthi:強制罪(三年以下+告訴乃論) 用了公家水電 加重竊盜罪 04/03 22:54
→ Coelacanthi:(五年以下) 04/03 22:55
→ Coelacanthi:實際上要怎麼判就看個案承審法官 在外靜坐的比較沒事 04/03 22:56
→ Coelacanthi:議場內的有被清算的可能 04/03 22:56
加重竊盜感覺不太可能,其它罪倒都蠻輕的XD
※ 編輯: kioh (219.85.224.138), 04/03/2014 22:59:03
推 Coelacanthi:侵入住居+竊能量=加重竊盜 偷用一點公家電被判刑的案 04/03 23:01
推 maplenight:依馬英九小心眼的程度最好別太樂觀 04/03 23:04
→ Coelacanthi:每間看守所都爆滿中 這次人這麼多不可能全部重判 04/03 23:05
推 canot77:現場的電器用電是支援發電機產出的~只有燈具是公電 04/03 23:10
→ canot77:插座當天晚上好像就不能用了~侵入住居應該也不成立 04/03 23:11
→ canot77:因為無論是立法院還是行政院都不是住居阿... 04/03 23:11
→ canot77:就算有也是告訴乃論,王院長不告就沒事 04/03 23:12
推 Coelacanthi:罪名雖然是侵入住居罪 但是包含侵入建築物也算 比較可 04/03 23:15
→ Coelacanthi:以爭執是不是"無故" 告訴乃論的罪王院長不告應該就沒 04/03 23:18
→ Coelacanthi:問題 我沒進去立院過 不知道裡面用水用電情況 只是列 04/03 23:18
→ Coelacanthi:出可能涉及的罪名 不過這些罪都說不上重罪就是了 04/03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