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nek:退回行政院,才能要它重談交份新的進來,否則還是這個版本 04/03 23:35
→ VSVM:帆神只接受退回大陸 討論這個有意義嗎 04/03 23:36
→ ZhouGongJin:退委員會是讓國民黨舉手通過完成程序...完全沒意義 04/03 23:36
→ ningsu:回政院就是叫政府重啟談判,退回委員會就是回到3月17號 04/03 23:36
推 opces:4F正解 04/03 23:37
噓 onlysanji:制度沒改 回到17號有意義嗎 這1X天大家白忙一場? 04/03 23:38
→ jointrick:我的理解是退回政院 等待監督條例通過後 重新遞案子 04/03 23:41
推 phantasm:千萬不要...制度改掉的話 馬卡茸賣國很不方便 04/03 23:41
→ jointrick:如此一來就沒有什麼法不溯及既往的問題 04/03 23:42
→ jointrick:目前版本在沒有國會否決的前提下 重啟談判沒可能 04/03 23:43
→ SuLiaen:當然不同啊,一個退回行政權,一個是還在立法權 04/03 23:44
→ jointrick:退回委員會 即使監督條例通過 也不適用服貿 04/03 23:44
→ jointrick:因為在委員會就表示案子進入審議階段 04/03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