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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3日晚間上趙少康主持的《少康戰情室》,解釋何謂「經貿國是會議」及政 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與民間版的差別,江宜樺表示,服貿原本應該是要備查 ,但被立法院改成逐條審查,又不去審查,才會衍生30秒的問題。 江宜樺在解釋政院版與民間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時表示,民間版所提的「兩岸 協議監督條例」草案開宗明義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之間,簽訂協議的規範機制 ,所以就會凸顯國家認同及國家定位問題,讓兩國論變成一個法律。 江宜樺解釋,民間版有要求行政院做任何談判之前必須要向立法院提一個計畫的詳細報告 ,等於無論要談什麼都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才可以去談,等到談到一個階段後也都要跟立法 院報告,若這樣做的話,行政院的談判權就會變成被立法院委託、授予。 江宜樺說,但我們國家憲法規定跟美國不一樣,美國國會有這個權利委託給行政部門,但 我們的條約權是屬於行政部門,所以比較恰當的方式是在每個階段行政院都跟國會報告, 國會若覺得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可以通過決議要求行政院在後續的談判過程中遵照或 參考。 趙少康提出政院版與民間版的審查時限不同,江宜樺解釋,兩岸協議有的是要牽涉法律的 修正,有的不用,牽涉到法律的修正就要送立法院審議,若不牽涉法律修正的本來是應該 只要備查就好,而服貿原本應該是要備查,但被立法院改成逐條審查,又不去審查,才會 衍生30秒的問題。 http://ppt.cc/uMm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21.1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39578.A.A1E.html
a0931884572:我來吧 你娘的 04/03 23:40
sasadog:試圖把30秒合理化 真是夠了 你的憲政主義咧 04/03 23:40
nothing07:補刀 04/03 23:40
funnyrain:都是they的錯 04/03 23:40
ADHD:翻譯是說服貿我想過該審 我不想過的不該審是嘛 04/03 23:40
huangyang:噓 04/03 23:40
theropod:幹~你是用哪一條審?你最大喔,法都你定的喔 04/03 23:41
dotZu:沒有該審不審的問題啊,本來就是照程序走就不會有衝突 04/03 23:41
ionchips:請你閉嘴好嗎 你只是個行政官 04/03 23:41
Maxhuge:審又不能修改到底審殺小 04/03 23:41
A10:又再轉移焦點+推卸責任 今天會變成這樣 自己好像一點責任都沒 04/03 23:41
fushi:早說了 藍綠集團早就讓代議政治失靈 導致人民走上街頭 04/03 23:42
yommy1108:去你的那你們公聽會就開始亂搞還敢講 04/03 23:42
inlanyu:現在又在模糊焦點了 DPP立委已經出來講 紀國棟自己在場也 04/03 23:42
Miule:從排案方式就沒有程序正義了 04/03 23:42
ccwa027:對啊!怎麼沒人怪吱吱呢? 04/03 23:43
inlanyu:不敢反駁 服貿這案子原來是DPP輪到當召委的案子 那天是張 04/03 23:43
dotZu:六年前就已經叫你要立監督法了,不立法現在說人家不審 04/03 23:43
Guerrieri:用行政法過服貿根本就違憲 04/03 23:43
inlanyu:慶忠自己莫名其妙拿出來審 而且硬要過 還怪DPP不審 04/03 23:43
Shakerzero:好不容易釘出一些可以支撐扭曲想法的架子 04/03 23:44
basketkdash:一條都不能改你要審什麼? 這賣國賊怎不快去死一死 04/03 23:45
xd1943:都是they的錯 04/03 23:46
jointrick:所以才說是憲政問題阿~~~ 我國條約權拉回來國會阿~~~~ 04/03 23:53
koxinga:之前的公聽會跟 未溝通先簽約呢? 04/04 00:02
LeonardoChen:應該是要備查?都給你講就好了 04/04 00:05
curtischang:都是別人的錯 04/04 00:17
sitifan: 04/04 00:37
awe31402:都是they的錯 04/04 01:27
OHMYJEHOVAH:根本八年遺毒 阿扁下台 對吧 04/04 01:45
Georgiana:不國與國對等,那他是哪國行政院長?! 04/04 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