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mshan:他們知道這點啊 但他們不願意 三讀之前貨貿就會丟出來了 04/03 23:47
※ 引述《FantasyPiano (各位學長,請容許我貼文)》之銘言:
: 查了很多資料,我只大概知道國外在簽條約時很慎重,會讓國會審查。但世界各國有
: 所謂的『監督條例』嗎?
: 若沒有,那為何我們與大陸簽約時需要特別設立一部『監督條例』呢?像台星或台紐
: 似乎就沒有,台薩時還可以逐條審查,這次怎麼就沒有法源可以逐條審呢?
: 現在正在製作文宣,對這一點真的很困擾,希望有人可以給我一些例子,讓我打在文
: 宣上,謝謝!
我做一個最簡單沒有爭議的說法
現在服貿問題爭點是 只要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足夠管制
還是需要一個像民間版的監督條例
我是認為說 現行版的關係條例的行政空白授權程度太大
尤其涉及到兩岸敏感關係 還有國安問題
都給半民間團體海基會去玩
政院版的監督條例明明也意識到這點
為什麼連讓這版先立法再審查也不願意
故意裝作不知道?
參考資料來源
https://docs.google.com/file/d/0B6Otf9wEuSoZYjBGWk55Y2w4REU/preview?pl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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