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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orz (板上法律系的上哪去了? 學行政的呢? orz) 我試著用一張圖反駁行政院版: http://i.imgur.com/XxOTmFA.gif 關鍵法條, 就是這第十四條, 這也是為何我昨天要問到底馬政府打算以法律還是行政命令通過, (目前看起來像是行政命令) 那麼這個複製貼上的法條就跟現行機制完全一模一樣。 學運裡面這麼多菁英, 當然也都輕易的看出問題點了, 但就是缺一個人能夠用最有效率的方式, 來向媒體與大眾說明。 因為大眾是蠢的! 他們看不懂論述超過50個字的東西! (本篇法條是展示重複部分可以跳過...) 那麼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讓大眾直接理解, 行政院版根本就是推假的, 他們偷懶所以複製貼上, 已經給我們強大的打臉機會, 為何不好好利用呢? 這很悲哀, 很難搞, 但如果你要有更多的盟友, 這就是挑戰。 -- 「拒絕參與政治的懲罰之一,就是被糟糕的人統治。」 (柏拉圖《共和國》 Book 1, section 347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81.1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55110.A.03C.html
briancytw:推 高調 04/04 04:01
※ 編輯: wahaha99 (1.162.81.119), 04/04/2014 04:02:00
legendmtg:問題是怎樣才能讓媒體願意報.... 04/04 04:02
sarsman:做多一點的話說不定蘋果願意? 04/04 04:03
能用五個字表達的意思就不要用十個字。 要知道服貿事件爆發到現在, 資訊量早就超過常人能負荷, 大家總是想著能塞更多資訊給不理解的人, 卻沒有人認真想說什麼資訊才是關鍵的, 能拉攏對方成為盟友的, 排除那些次要甚至不營養的。 你們真的沒有對抗國民黨的經驗啊。 ※ 編輯: wahaha99 (1.162.81.119), 04/04/2014 04:05:34
Vinir:推 04/04 04:03
sarsman:我的意思是指做多一些這種東西,而不是用允長的敘述解釋xd 04/04 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