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ololst (wind)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建議] 服貿問題的解決方案
時間Fri Apr 4 04:19:10 2014
本人目前在立法院內,雖然我不是志工,說得更難聽點,我來立法院不過是為了滲透,並
瞭解他們的思維,還有未來的目標;我精神上從來不支持任何的社運團體,包含1985。支
不支持本次學運,你可能看完了還是不知道;總之,我有義務保持中立。
個人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第一個在311福島事件後,在八卦板上提到車諾比這三個字的人
。也是第一個在八卦板上提到奢侈稅想法的人,很幸運的是,奢侈稅在一週後忽然間出現
了。我也是在洪仲丘事件後,第一個po上他本臉書的人,在那之前,幾乎所有的媒體的報
導沒有洪仲丘的全名,在那之後,洪仲丘被大眾普遍認識。洪案相關的立法與修法,本人
也曾在八卦板上書寫過建議。不久以後,藍綠營分別提出方案。以上,我只是想對讀者徵
求一個繼續往下閱讀的機會;謝謝您們,為台灣做這麼多事。
我沒有上台的發言權,只能在這裡寫寫文章,以下是本人認為目前服貿可行方案:
1.彈劾總統:
法源: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
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
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優:馬總統與吳副總統可依法立即下台,總統、政府部門可望全部換血。
缺:對傾中立法院仍然無解。
可行性:極低,因為立法委員無法達2/3門檻過高。
例外:如能讓甲級動員失靈,則本計劃將可順利進行;失敗,對藍營個別立委具
有風險。
2.倒閣:
法源: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
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
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
會,其任期重新起算;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
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
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
,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
提不信任案。
優:有機會解散傾中立法院,並重新選舉;比起任何的方案,倒閣案的門檻不高
,只有1/2。
缺:雖慣例上都會解散立法院,但如果持續不解散且持續倒閣,國家機器可能長
期空轉;此外,即使是1/2門檻,對現況而言幾乎不可能。
可行性:立即提出的機會絕對是0。因為去年10月15日的民進黨失敗了;在一年內
(即2014年10月15日)不得再提。即便10月後,1/2門檻可能仍然過高,雖可挑戰,但也許只
是媒體版面。
例外:同1.讓甲級動員失靈,但沒有即時性,此方案討論必要性不高。
3.公民憲政會議:
法源:目前沒有具體法源、只有哲學理念支撐,很難站得到腳,目前公認可行管
道是立法院。公民憲政會議有多種版本與多種說法,目前而言似乎還是草案,需要凝聚更
多聲音與更多力量、讓全民瞭解,以訴諸實行,也是本人在立法院內看到的近況。
優:成功後可直接解決服貿問題;依目前的學者建議,和平、理性下如果能成功
,絕對是皆大歡喜。
缺:沒有立論、沒有支持、也沒有方案;仍然在打草稿。我想,也不太可能會被
總統、行政院長、傾中立法院接受。
可行性、例外:不明,我還沒看到完整的路徑,本人很難給予適切的評論。
補充:公民憲政會議比較像是談判,當前的籌碼是政府大於人民,但聲勢是人民
大於政府。
4.公民投票:
法源:公投法。
優:合法,如果順利的話,很可能圓滿落幕。
缺:需要具體訴求。且結束後,政府與立法院能不能達成訴求,將是關鍵;如果
不能,那還是回到原點。
可行性、例外:難以評估
5.國民大會重生
法源:(無)。以原味的中華民國憲法,曾經最類似公民憲政會議的法源是國民大
會,但國民大會已經被消滅了。多年前曾經出現過的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至今是否還能
墓地重生,值得各方討論。國民大會之所以被廢除,根本原因是社會觀感與社會普遍誤解
,因為兩蔣時代國民大會任期特權,被公民輿論廣泛批判,最後經李前總統推動下,成功
廢除。但這步廢除卻忘了,國民大會代表不是爽缺。即使他們的工作非常少,但所有的決
策對台灣幾乎都是最具影響力的,也就是憲法、領土修正等等;而國民大會扮演的角色,
才是真正的the
people,也就是真正的人民。國民大會曾經有過任務型的版本,雖是第一次但也是最後一
次;除非,...。
優:沒這東西了。無法給予評論。或許你可以試著把文章讀完,取代你的失落感
。
缺:同上。
可行性、例外:無法評論。
6.革命
法源:完全違法;革命沒有不流血的,只會有哲學支持。村上春樹的名言「Yes,
no matter how right the wall may be and how wrong the egg, I will stand with
the egg.」是的,不論牆多麼理性,蛋多麼愚蠢,我仍然堅站在蛋的一方。
優:無。
缺:無。
可行性、例外:無。
最後,目前的現況。沒有那麼複雜,我也不想用代議或什麼專業名詞解釋。只有兩個字,
「失真」。民意失真,這就是現況。目前的立法院代表著過去的國民大會,也就是代表了
the people,但是他是失真的the people。因此,立法院不是真民意,而是假民意。最大
的問題點是時間差。現在的立法院代表的是2012年的民意,不是當前的名義;最有效的解
法是讓無失真的民意出來,拿到權力,解決這個問題,未來展望則是讓未來的民意失真不
再發生。我的建議是,解決這個方法必須把握三個原則:一.建構出最能反映即時民意的
the people,代表全民。二.為避免社會成本過大,the people只出現在重要時刻,只解
決關鍵問題。三.the people能隨傳隨到,當台灣真正需要他時,不會受到任何阻礙。
我講完了,有各式各樣的方法,但可以的話,在未來展望上,希望能幫我達個上述的三個
原則,不管用什麼樣的做法。
不要輕言放棄!
最後感謝陳嘉銘,您給我很多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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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cat:罷免立委呢? 04/04 04:28
忘了 確實有很多方法 最好的辦法是能建構完整的制度 讓未來同樣的狀況不再重覆發生
這也是為什麼我與各方當時要提修法的目的 不是救一個洪仲丘 而是要救所有的洪仲丘
當時為什麼和1985翻臉根本原因是 他們的訴求要的是真相 我要的訴求只有修法
真相大家都知道 或大家都不知道 或永遠都不可能知道 當然沒有必要
噓 dderfken:說了半天是要革命 不是不行啦 還有時間 04/04 04:31
我不想提革命 你應該也看得出來 風險是什麼根本也沒必要提
※ 編輯: lolololst (1.200.99.118), 04/04/2014 04:36:27
→ dderfken:真相還是沒出來阿 證據死光光了 04/04 04:39
→ BLABLA007:排版排一下比較好 子項那邊 04/04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