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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Df3TWU 〔本報訊〕[ 2014-04-02 23:08 ] 馬英九總統昨天接見前AIT理事主席卜睿哲時說,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 對毀損公物、強佔公署、妨礙公務的行為, 一定依法處理。 對此, 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痛批, 從馬當法務部長時就知道他「不配稱為法律人」, 學生很清楚參加學運的代價, 恫赫無助解決問題。 黃:先立法再審查是「最卑微要求」  黃國昌今天在三立《新台灣加油》討論服貿議題時指出, 「先立法、再審查」對學生來說是最卑微的要求, 本來就應該這麼做, 對馬總統為何這麼困難? 讓學生既難過又憤怒。 他說, 馬總統的認知體系, 思考模式, 決策方式, 讓他不願正面回應訴求, 反而透過小動作分化、抹黑學生, 還要利用畏罪潛逃到中國的通緝犯, 「不知要說是暴力威脅還是小丑演出?」  對於馬總統以以刑事責任要脅學生, 黃國昌說, 學生都很清楚做這些事要付出的代價, 這種恫嚇無助解決問題。 他指出, 如果在一週前, 馬總統就出面表示, 「學生提出正當性這麼高的看法, 我們願意採納, 先完成兩岸監督條例, 再審查服貿協議」, 相信台灣社會會給他熱烈掌聲, 他卻選擇跟學生、法律的道理站在對立面。 黃籲大人思考 怎麼做對台灣好?  黃國昌說, 聽馬自稱法律人感到錯愕。 他指出, 馬任法務部長時曾主張檢察官可片面羈押人民, 當時就知道「他不配稱為法律人」, 因為他沒有靈魂、沒有核心價值, 為了政治利益什麼話都說得出來。 他批評, 馬強調他是法律人, 一副高於學生的樣子, 卻沒看到全國有多少法律學者, 選擇跟學生站在一起。  黃國昌說, 這群孩子為台灣社會做這些事, 承擔大人應該承擔的事情, 因為大人搞砸了, 這群年輕學子努力捍衛台灣的基本價值。 他希望大人們能捫心自問, 現在做的事, 是為了台灣好, 還是行權力鬥爭? 大家冷靜下來想想, 怎麼做對台灣社會最好, 「我真的不覺得這麼困難。」 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痛批, 從馬當法務部長時就知道他「不配稱為法律人」, 學生很清楚參加學運的代價, 恫赫無助解決問題。 (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Upload/liveNews/phpThIMYv.jpeg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88.9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76049.A.837.html
uhmeiouramu:馬:不稱就不稱 我現在想制什麼法就制什麼法我就是法 04/04 09:48
sandiato:「法律人」三個字都值得商榷啊…不只是法律 04/04 09:48
KawasumiMai:我相信黃聽到很多恐嚇言論會越來越火大 04/04 09:48
zhaomine801:有沒有人可以爆料廢物馬的大學成績 04/04 09:48
gaiaesque:..丟哈佛人的臉 04/04 09:48
KawasumiMai:但是老實說,有點想問黃針對外界各種抹黑,有什麼因應 04/04 09:48
DASHOCK:馬又沒差 他是要當兩岸民族英雄的 04/04 09:49
KawasumiMai:台灣愚民太多,抹黑到最後就變成真的了 04/04 09:49
sasadog:騜:放肆!朕即法律 何來法律人之有? 04/04 09:50
screwer5566:他本來就不是法律人,只是個念法律的法匠 04/04 09:50
chaunen:馬卡茸: 哼~ ㄞ家就是法律 誰跟你仁不仁 04/04 09:50
fiercehawk:馬英九怎麼不是法律人?不要造詣啦,他只是去北韓唸法 04/04 09:51
ashkaze:馬: 我不管啦!我就是要當法律人 法律人 法律人啦!!!!! 04/04 09:51
fiercehawk:學博士好嗎? 04/04 09:51
fiercehawk:呃…造謠啦 04/04 09:52
rainstonein:等等他真的找人立個佔領公署法出來 04/04 09:54
KawasumiMai:就算現在立了法,也沒有本事追溯既往 04/04 09:54
KawasumiMai:既成的事實,KMT不是最會"就地合法"? 04/04 09:55
benza:整天惡口的也不配死後往生善處 04/04 09:55
KawasumiMai:惡口頂多爛嘴,亂政等同殺人 04/04 09:56
kamitengo:連服貿都簽不好,不配當中國人 04/04 09:56
screwer5566:搞不好他們真的會立個溯及既往的刑法喔 別小看KMT 04/04 09:56
screwer5566:搞不好連刑法第一條都刪掉 刑法變成命令委任立法 04/04 09:57
amaranth5566:攝影系出道, 04/04 09:58
SmallRock:老師必推~~ 04/04 09:58
lianhua:北韓法律人啊 04/04 09:58
dusty1021:說完了嗎?可以撤了 04/04 09:58
todaybear:禍國殃民的官罪孽極重是真,更別說賣國叛國者。 04/04 10:00
clone29:快,讓白狼進場處理了,檯面下的還是要有背景的來 04/04 10:01
liga504123:騜:朕即王法 04/04 10:02
KiddKg5566:繼續投藍! 04/04 10:02
MJ1204:刑法第113條(私與外國訂約罪) 04/04 10:11
chiangburger:看看馬英九哪天會不會說學生違反刑法100條 04/04 10:12
MJ1204: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 04/04 10:13
MJ1204:約定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04/04 10:13
legendcoco:唉,人民選出來得這種馬卡茸,卻要學生幫人民承擔責任.. 04/04 10:14
legendcoco:我們選出來的區域代表都不能向他們表達意見嗎?選出來的 04/04 10:17
legendcoco:人做得這麼差...(唉) 04/04 10:18
fresheasy:港生加分上台大 黨國精英送哈佛 垃圾論文照樣畢業 9.2已 04/04 10:19
fresheasy:經高潮 04/04 10:19
Royalweger:9.2:人家是台大法律留學~哈哈哈~佛法學博士耶~你什麼咖 04/04 10:22
s546654321:馬區長 04/04 10:26
yuan0723:他就靠關係才有書好讀啊 幹 04/04 10:26
MirageAngel:(* ̄▽ ̄)/‧★*"*-_,.-*'`"*-☆(* ̄皿 ̄)/‧★*"*-_, 04/04 10:29
surric:告訴民眾,明瞭政府做些什麼;反映民情,希望政府做些什麼 04/04 11:05
surric:看到行政院 江宜樺發言時兩邊的對聯 就感到諷刺 04/04 11:06
trtc:看到這些日子以來馬茸對法律的見解…不知道他教授內心做何感 04/04 12:26
trtc:想?這種張冠李戴,毫無章法,去寫申論題,一定死當的啊 04/04 12:28
lk90410:黃老師真的很有guts 04/04 13:12
quando225:你好,我爸爸馬鶴凌:) 04/04 14:32
pcmcia:就給黃國師來當總統就好了啊 04/04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