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bitos (醜比頭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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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媒] 民間版搞兩國論 江揆:不可行
時間Fri Apr 4 10:32:31 2014
https://tw.news.yahoo.com/%E6%B0%91%E9%96%93%E7%89%88%E6%90%9E%E5%85%A9%E5%9C%8B%E8%AB%96-%E6%B1%9F%E6%8F%86-%E4%B8%8D%E5%8F%AF%E8%A1%8C-220051023--finance.html
作者: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4月4日 上午6:00
旺報【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行政院3日端出院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陸委會主委
王郁琦強調,此草案已參考包括綠營與民間版的9版本,是最後的「第10個版本」,已相
當充分。他並指出民間版有幾點不能接受之處,其中最嚴重的問題是將兩岸定位為「國與
國關係」,也無視在經貿談判上美國與台灣憲法授權經貿談判單位不同,恐將紊亂憲政,
同時要抄美國「也不能只抄一半」。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指民間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是想要透過協議,順便更改
國家認同和定位,讓所謂的「兩國論」變成法律,「我實在看不出在現有憲政架構下,可
行性有多大?」
王郁琦說,民間版有部分條文實在太過嚴苛,如果按民間版通過,就會如媒體評論的,變
成「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
民間版 讓談判全都露
他舉出民間版條例無法採行的部分,強調第一是由於民間版採取「國與國關係」來定位兩
岸關係,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憲法定義。王郁琦強調,這樣的做法破壞九二共識「擱置爭
議、創造和平發展」的基礎架構,政府不可能接受。
此外,他也強調民間版的規定,會讓談判策略事前「全都露」,等於還沒上桌就先輸了一
半。他強調,民間版規定行政部門必須事先制訂締結計畫並交立院同意,才可以依據計畫
進行協商;但一提出締結計畫,就代表政府的談判底線,以及可能的爭點與因應策略都要
公開,還沒談就先輸,就算以秘密會議召開,也無濟於事。
經貿談判 屬行政權限
王郁琦也強調,依據憲法,經貿談判是行政權固有權限,不需要先經由立法權同意,如此
設計不符合權力分立原則。
王郁琦還說,民間版更窒礙難行之處在於,對行政權太箝制,缺乏談判彈性。他說,若談
到一半發現與締結計畫不同,就要停止協商,請示立院重談,立院還要經過三分之二同意
。他認為協商還沒談出結果,審議就都要停下來等待決議,經貿將面臨牛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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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iriustan:行不行 不是行政院說的算! 04/04 10:35
行政院至少有講出不行的理由阿
道理越講越清楚 學生何不出來找總統講..??
※ 編輯: kobitos (114.37.126.79), 04/04/2014 10:37:47
→ KawasumiMai:"嚴重的問題是將兩岸定位為國與國關係" 04/04 10:37
→ KawasumiMai:幹你媽的到底有什麼嚴重性? 04/04 10:37
→ werou:光是看到中時兩字就不想看了,噓! 04/04 10:38
推 sliverstream:暴民鳥學生還想立法了勒XDDDD 04/04 10:38
噓 todaybear:完全集權政院才是反常好不好…=_= 04/04 10:38
噓 Cloud0811:凡不是行政院版的全都抹黑成兩國論...而他們的兩國論全 04/04 10:39
→ Cloud0811:都以中國那套來說~我們想以公平公正的前提也不行?? 04/04 10:40
噓 todaybear:是有多沒常識還是臉皮才說得出這種想搶立法院職權的話? 04/04 10:40
噓 Orstor:現在是總統不敢出來啊 04/04 10:41
噓 Cloud0811:言下之意~行政院版的是一國論嗎? 04/04 10:42
噓 ammas:全世界沒有任何一種國際法是一中各表要嘛獨立要嘛統一 04/04 10:42
推 euniceang:照這個邏輯,等於是在說服貿協議不是對等地位談判(唉) 04/04 10:43
推 salebobo:民間版是說好聽點 說明白點 就叫台獨版 非凡強力推薦 04/04 10:51
→ lamda:對行政權不箝制的話 那要不要讓你當皇帝算了? 04/04 11:02
→ Ga11ardo:我好奇的是 我們自己定的監督協議 為何不能用國與國? 04/04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