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gbook:吞下去。 04/04 17:24
推 roro1984:黑箱 的要寫給你看嗎 04/04 17:24
噓 Coolvvg:他們到底為何要做到這種地步 04/04 17:25
推 orz120:他看行政院懶人包啦 04/04 17:25
→ sd09090:看完江的記者,我相信這個人已經瘋了,完全像另一個馬英九 04/04 17:26
推 zealot:不要問 我會怕 04/04 17:26
→ sd09090: 會 04/04 17:26
推 ppHomer:推, 要求江說明第25條 04/04 17:26
噓 rubyqtea:越來越沒梗惹 04/04 17:26
噓 ZGMFX09A:消失的那一條 其實是隱形墨水 要烤一下 04/04 17:26
※ 編輯: chirex (114.38.150.123), 04/04/2014 17:27:30
噓 awesomeSS66:不是已經賣了嗎 現在很多企業行業背後老闆都是中國人 04/04 17:27
→ jyekid:馬江這幾天肯定很急躁 說話顛三倒四很正常 大家繼續努力 04/04 17:27
→ sd09090:專制,蠻幹,滿腦中華民國黨國思想 04/04 17:27
推 myaku524:江利波特2: 消失的協議 04/04 17:27
→ Acup:看過 不等於 看懂 04/04 17:27
→ Prestense:上頭說什麼,我就說什麼 04/04 17:27
→ KIDDLEE:馬江急躁 洗洗睡吧 04/04 17:27
噓 knowing:就說偷渡了什麼啊 04/04 17:28
→ awesomeSS66:以後台灣的老闆是中國人 房東是中國人 就等於滅國了 04/04 17:28
噓 RbJ:行政院版的監督條例才有25條,江宜樺開始混亂了 04/04 17:30
推 anika:25條,台灣只送不賣 謝謝喔 04/04 17:30
推 hikki430: 台灣只送不賣.......靠夭 04/04 17:31
噓 ruo01332000:附件二不算一條喔? 要不要去看眼科? 04/04 17:31
噓 gg889g8:只送不賣 04/04 17:31
噓 BingBaKing:只送不賣 04/04 17:33
噓 DRIariel: 04/04 17:38
推 knowing:XDDDD 自己也沒看過吧 04/04 17:39
→ after1:江不可能說錯啦 一定是服貿條文寫錯 04/04 17:40
→ ruo01332000:附件一是依附在第15條下面 附件二可以看成獨立一條 04/04 17:43
→ ruo01332000:要不然服貿只審主文不審附件你說好不好? 04/04 17:44
附件不能算獨立條文,而要依附條文才得以成立。
合約上載明的就是24條,還有林中森的簽名。你去那生第25條出來?
噓 jackyxxx:25條 只送不賣 04/04 17:47
※ 編輯: chirex (114.38.150.123), 04/04/2014 17:51:51
推 waijr:一條都沒看 說謊不打草稿被抓包 還好不用向殷偉被抽考 04/04 17:53
噓 beefang:好可怕 有鬼 04/04 18:07
→ ruo01332000:附件二有依附在任何一條之下嗎? 看來你也沒看過內容嘛 04/04 20:03
要我一一列給你看嗎?
還有條文中第二十二條即是【附件】
所以倒底那來25條?
※ 編輯: chirex (114.38.150.123), 04/04/2014 21:14:21
→ ruo01332000:第二十二條只是說附件為協議的一部分 04/05 00:06
→ ruo01332000:所以附件二到底是依據哪一條訂出來的? 04/05 00:07
→ ruo01332000:結果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04/05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