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vern1001:外型??????????????????????????????????????????????? 04/04 22:26
→ sd09090:比偽瀆的殷X比,候同學上相多了,可惜目光如豆,背稿人 04/04 22:27
推 hsiec:跟王偉忠比XD 錨定笑應 04/04 22:27
→ lavern1001:典型的享受前人衝撞體制的結果才得以在節目上大放闕詞 04/04 22:28
→ KobePikachu:那位侯同學不是學法律的還講法律 派個法律系去電他 04/04 22:28
→ victor3099:問題:現在是不是已經阻止了強行通過了?那怎麼還繼續拿 04/04 22:28
→ victor3099:立法院當籌碼? 04/04 22:28
推 Y1999:退回去 但還是沒法源讓你審阿 04/04 22:29
推 tring:就是狗幫的!整個白痴又好笑 ,狗 04/04 22:29
→ victor3099:是不是該退出立法院 在外圍繼續強調訴求就好? 04/04 22:29
因為在立法之前, 還是大有可能原案重現
看前幾天半分忠又要再付委一次就知道了
→ Y1999:你可以去建議,但我不認為該退,你的想法是你自由 04/04 22:30
推 timshan:victor3099被放出來啦? 04/04 22:30
→ KobePikachu:虧他還讀到112政研 應該要多強化思考能力 04/04 22:30
→ victor3099:你們要阻止 沒意見 阻止完了就恢復法治嘛 結果呢? 04/04 22:31
→ victor3099: 立法院不夠多我還要行政院! 04/04 22:31
→ victor3099:沒人有種回答這問題?貼標籤有啥意義timshan? 04/04 22:31
推 skyloveshe:跳針跳針啊 侯同學 04/04 22:32
→ victor3099:有可能原案重現阻止的了你們?你們不會再攻? 04/04 22:32
為什麼要一攻再攻, 當然是攻一次把事情解決讓問題不會再發生啊, 你的想法很特別
推 timshan:我貼你啥標籤了?<問這問題很冒犯嗎? 04/04 22:32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33:32
→ Y1999:訴求一直都是先立法,退三小,政院這我也覺得有爭議 04/04 22:32
→ victor3099:現在誰還有種讓他30秒通關? 04/04 22:33
→ Y1999:沒立法之前,什麼話都可以省起來了,謝謝 04/04 22:33
→ victor3099:拿阻止的理由說正當 喔 好 那阻止完不閃 拿來當籌碼脅 04/04 22:34
→ victor3099:迫別人??? 04/04 22:34
阻止完就走掉不解決問題再走嗎? 你從小到大是這樣被教導的嗎? 真的蠻特別的
我被教導的, 而我也認為正確的作法是
阻止完錯誤的事情後, 還要把問題解決, 讓這問題沒有機會再發生
現在問題還沒解決, 幹嘛閃?
→ Y1999:訴求一直是先立法,無法理解的話可以謝謝了 04/04 22:34
→ cttw19:60秒好了 04/04 22:35
→ cttw19:馬急死了 老闆在催了 04/04 22:35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37:24
→ victor3099:先立法隨便啊 你先立法的訴求不能待在議場外要求? 04/04 22:36
→ victor3099:先立法跟你強佔立法院有什麼關係? 04/04 22:37
還在佔立法院的時候闌尾都可以再把服貿提付委了. 要是離開那還得了, 關係可大的咧
→ Y1999:你可以建議,網路上跟鄉民說,沒比到場跟糾察說快 04/04 22:37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39:05
噓 ghd123483:那你張慶忠再審一次我就還能再佔一次?victor 同學是這 04/04 22:37
→ Y1999:有意見歡迎到黑島青臉書反應,比推文快非常多 04/04 22:37
→ victor3099:你的解決跟拿立法院有什麼必然關係嘛 04/04 22:38
→ ghd123483:樣? 04/04 22:38
推 cs91358:不得不說 讀到112了眼界還這麼狹小 最大的亂源沒看到? 04/04 22:38
→ victor3099:理由就有問題嘛 現在你們是佔立法院拿來當成就你們目 04/04 22:40
→ victor3099:的的籌碼 這叫正當?我只問你們 在立法院周圍抗議 別硬 04/04 22:40
→ victor3099:佔立院就不能爭取你們訴求解決你們問題了? 04/04 22:40
正當啊, 這就是公民不服從啊
為了阻止一個沒有法律基礎, 沒有民意基礎的服貿條文, 再正當也沒有了
噓 ghd123483:不是沒個人跟你一樣鍵盤說說就好,況且違法審查都確定他 04/04 22:40
→ ghd123483:違法了他還有臉再提? 04/04 22:40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42:21
→ victor3099:現實就是明明可以選擇恢復法治的手段來爭取訴求卻偏偏 04/04 22:41
→ victor3099:還用非法手段又自以為正當!承認一下自己不正當是很難 04/04 22:41
→ victor3099:嗎? 04/04 22:41
需要我提醒你知道這群人用體制內的方式抗議服貿幾次嗎? 有用嗎?
體制內的不能阻止民意代表亂搞, 那當然是用體制外的方式
公民不服從, 請去瞭解一下它的精神, 謝謝
噓 ghd123483:學生本來就沒籌碼,該解決問題的是馬。 04/04 22:42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43:49
→ Y1999:謝謝你的意見,到黑島青臉書反應會更好 04/04 22:42
→ victor3099:少來沒籌碼 立法院這籌碼你又裝作沒看到了? 04/04 22:42
→ ghd123483:張慶忠違法到現在有啥懲處嗎? 04/04 22:43
→ ghd123483:那學生是不是現在退出就無罪!? 04/04 22:43
→ victor3099:不合比例原則的公民不服從還正當嗎? 少在那邊無限上 04/04 22:43
→ victor3099:綱 04/04 22:43
比例原則喔? 對啊, 完全不合比例原則
跟沒有法律基礎, 沒有民意基礎的服貿比起來
只是佔立法院真的是不合比例原則的溫和
你要不要看看國外抗爭大多是怎麼作的? 燒車燒國旗丟汽油彈
你要不要去跟外國人講一下什麼叫比例原則?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46:02
→ ghd123483:他還感再提學生可以再佔? 04/04 22:44
→ victor3099:去把比例原則的最小侵害性看看自己 再說公民吧 04/04 22:44
→ ghd123483:可以回答我問題? 04/04 22:44
→ ghd123483:你有臉跟我說比例? 04/04 22:45
→ ghd123483:323怎沒見你提? 04/04 22:45
→ ghd123483:112同學可以說話? 04/04 22:46
→ ghd123483:王緯忠同學可以說話? 04/04 22:47
噓 ghd123483:雙重標準標準藍吱 04/04 22:48
噓 victor3099:拿外國人來當擋箭牌啊 那外國拿橡膠子彈射 你們要同意 04/04 22:49
→ victor3099:嗎?我不知道你怎麼跳針到那裡去的 連比例原則都不懂就 04/04 22:50
→ victor3099:別在那跳針 google一下很難? 04/04 22:50
嗯哼~ 說得很好
燒車燒國旗丟汽油彈 vs 橡膠子彈 符不符合比例原則? 我想是可以的
那針對一個沒有法律基礎, 沒有民意基礎卻要強行通過的服貿
用佔領立法院及場外靜坐來要求先立法後審查, 符不符合比例原則呢?
我想答案也是一樣的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53:18
→ victor3099:如果反服貿方都是連google都不懂的還硬要回 那我真的 04/04 22:51
→ victor3099:很懷疑現場有幾個人狀況內的 04/04 22:51
→ victor3099:喔我發現原po好像也不懂最小侵害性的內涵喔 04/04 22:52
真的不太懂耶, 最小侵害性是只有國家對人民
還是人民對國家也有呢?
Google跟我說那是國家對人民適用耶~ 能幫我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嗎?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54:57
→ victor3099:原po跳針跳遠就不好看了 google一下是那麼難嗎? 04/04 22:54
→ victor3099:比例原則不是拿來跟其他行為對比的 是對單一的行為做判 04/04 22:55
→ victor3099:斷的 04/04 22:55
請發表一下, 以你的論點, 應該是怎麼比?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2:57:02
→ victor3099:是國家對人民啊 但他的本質是公益對私益的正當性 你們 04/04 22:57
→ victor3099:既然說因為公民不服從所以得以侵害公益的話 那當然也 04/04 22:57
→ victor3099:應該用比例原則來檢視你們背後的公益正當性 04/04 22:58
→ victor3099:不然你們憑什麼可以說你們的背後的公益大於我們立法院 04/04 22:58
→ victor3099:被佔的公益? 04/04 22:58
服貿一過, 不止是經濟問題, 也不止是政治問題, 是有國安問題
經濟/政治的重要性絕對沒有大過於國安
這絕對遠大於立法院被佔的公益性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3:02:44
→ victor3099:你們憑什麼說你們可以侵害立法院運作的公益?不用檢視 04/04 22:59
→ victor3099:的? 04/04 22:59
噓 ghd123483:你回答我問題沒? 04/04 23:00
→ victor3099:你們不是一堆律師??去問問看我這論述對不對 04/04 23:01
→ victor3099:ghd我看不懂你想問什麼? 04/04 23:01
→ ghd123483:今天張慶忠能30過,學生擋住了, 04/04 23:01
→ ghd123483:下次誰擋? 04/04 23:02
→ victor3099:???有下次嗎? 04/04 23:03
→ victor3099:你能學著會別做發生率極低的假設嗎? 誰還有這個種玩30 04/04 23:03
噓 ghd123483:挖操你都不感保證問我? 04/04 23:03
→ victor3099:秒啊? 04/04 23:03
→ ghd123483:馬他現在做的都是信賴區間外的事情 04/04 23:04
→ victor3099:原po你的論述是比例原則的第三內涵 狹義比例原則 成就 04/04 23:04
→ victor3099:的利益要大於被侵害的利益 04/04 23:05
→ ghd123483:機率哪裡低你搞笑噢 04/04 23:05
→ victor3099:但我質疑的是第二內涵 就是必要性 也叫最小侵害性 04/04 23:05
ok, 請舉例你所認為, 能夠達到阻止此次服貿通過
但又沒有佔立法院這樣"大"侵害的方式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3:07:05
→ ghd123483:你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我很難跟你解釋… 04/04 23:06
→ victor3099:如果有兩個以上的選擇能達到目標 那就要選侵害最小的 04/04 23:06
→ victor3099:選擇 04/04 23:06
→ ghd123483:讀到112先跳出圈外看全局很難? 04/04 23:07
→ victor3099:ghd你才狀況外 下次真的又玩30秒肯定整個台灣暴動 這 04/04 23:07
→ victor3099:不是信賴問題 這是有腦袋都知道不要做這蠢事的現實 04/04 23:08
→ ghd123483:他現在審的要是你家拆不拆我佔立院才不符比例zz 04/04 23:08
→ victor3099:我說了 你們當初阻止佔領立法院ok 04/04 23:08
→ ghd123483:同學,馬都已經排審第2次服貿了欸 04/04 23:09
→ victor3099:但已經阻止了 現在是要追求後續的訴求 那佔領立法院跟 04/04 23:09
→ victor3099:在外圍一樣可以發聲 既然如此 當然要選擇退出立法院 別 04/04 23:09
→ victor3099:讓侵害繼續的做法 04/04 23:09
在目前立法院仍被學生佔領的情況下
在330太陽花遊行比803洪仲丘案參與人數還多的情況下
政院仍然可以弄出一個不能讓立法院審議的
談判完成後才開公聽會的
事前無法讓人民充分討論也無法充分瞭解的
無提出受衝擊產業評估義務的
.....等等的"政院版兩案監督條例草案"
你說在外圍發聲可以跟現在佔領立法院有相同效果?
這真的無法說服我 我想也無法說服大部份去靜坐去佔領的人們
→ ghd123483:全kmt都知道這再找死可是馬排了 04/04 23:10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3:15:30
→ ghd123483:這機率不夠小噢 04/04 23:10
→ victor3099:ghd你們當初阻止的理由是防止那個強渡關山 現在重新回 04/04 23:10
→ victor3099:委員會 有問題? 04/04 23:10
→ victor3099:你們現在是拿立法院要求要先立法在審 這好像跟攻立法院 04/04 23:11
→ victor3099:的理由有點不同吧 04/04 23:11
這是同一系列的事件
在未確定要先立法後審服貿前, 相同的事件都還是有重來的機會
之前馬也說, 立法跟服貿分開, 同時進行, 但不能追溯既往
?????????
這根本就跟"先立法, 再審查"的訴求完全悖離啊
學生的四大訴求就是此次事件的關鍵, 在沒有解決前
退出立法院只會讓這次學運的努力全部毀於一旦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04/2014 23: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