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broff:那不叫"退回", 那叫"未審"... 如果是己經退回現在在早散場 04/05 11:41
拜託
去爬文很困難嗎
推 littlehero:行政院不敢用,不代表那不合法。 04/05 11:43
抓到痛腳囉
→ littlehero:你們繼續用「合法」來為民進黨獨角戲的會議來護航 04/05 11:43
繼續跳針
→ littlehero:到時候就用你們的標準來回敬,非常公平。 04/05 11:44
行政院不敢用
立法院敢退回
→ littlehero:所以看到原po的雙重標準囉,對我有利就講合法 04/05 11:45
最高行政機關不敢用
就是因為心虛
你以為你叫兩聲有用嗎
→ littlehero:對我不利合法也不行,這種雙重標準的學運,是真的以為 04/05 11:45
→ littlehero:學生都那麼好洗腦嗎? 科科...... 04/05 11:46
回文反駁很困難嗎
推 littlehero:所以最高行政機關敢用的話,也可以囉? 04/05 11:49
其實人民都可以殺了
其他會發生甚麼也不意外
→ littlehero:先問你的意見嘛,行政院敢的話也合法啊,不是嗎? 04/05 11:50
→ littlehero:為什麼你們合法就可以,別人合法還不行? 04/05 11:50
需不需要先戒嚴阿
這樣才可以合法屠殺
※ 編輯: basicnet (221.120.70.59), 04/05/2014 11:52:11
→ dnek:不要在行政命令了,法律大一新生都知道法律保留還在行政命令 04/05 11:52
推 littlehero:服貿並不適用法律保留,釋字443看一遍再來吧 04/05 11:52
回文對你來說很困難嗎?
※ 編輯: basicnet (221.120.70.59), 04/05/2014 11:53:03
推 r13974682:就跳針啊 04/05 11:52
→ littlehero:合法是你對會議有效的標準不是嗎? 怎麼又攻擊合法了 04/05 11:53
戒嚴也合法阿
要不要先合法戒嚴再來殺
→ littlehero:那我也可以說民進黨的會議,就等於是在戒嚴時殺人啊 04/05 11:53
喔 回文好嗎 加油
→ littlehero:為什麼你們合法可以,別人合法不行,解釋一下嘛 04/05 11:53
→ littlehero:對啊,戒嚴也合法,民進黨會議也合法,so ? 04/05 11:54
先回文說為行政院不敢用好嗎
加油
推 ronlai:某人的推文毀了這篇 議事錄都出來了 去看一下吧 04/05 11:55
推 littlehero:行政院用不用我不知道,但按照你「合法」的標準 04/05 11:57
→ littlehero:行政院可以用。 04/05 11:57
最高行政機關不用顯見非法
你以為你是大法官?
先回文說行政院為何不敢用好嗎? 加油
推 littlehero:「不用顯見非法」,這個邏輯是怎麼來的? 04/05 12:07
→ littlehero:難道行政院節制權力,會變成自己沒有這個權力? 04/05 12:07
因為根本沒這權力
先回文說行政院為何不敢用好嗎?加油
※ 編輯: basicnet (221.120.70.59), 04/05/2014 12:13:38
推 RSquirrel:針對小英雄大的問題,我想請問ECFA通過是否需要修改法 04/05 12:20
→ RSquirrel:律?如果不需要的話,為什麼ECFA簽署後是核轉立法院 04/05 12:21
→ RSquirrel:「審議」,而不是「備查」呢? 04/05 12:21
推 littlehero:ECFA當然要修改法律。 04/05 13:43
推 siamen:不用的原因就是為了尊重你們這些暴民 04/21 17:09
→ siamen:看到"不用顯見非法"這種薄弱論述真的讓人生氣 04/21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