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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卡著的問題, 就是到底應該先立法再審查 還是立法跟審查同時並進 首先,立完法再審絕對不可能 那等於政府完全妥協 如果完全妥協,那麼外界會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你一個大黨,多少菁英,想出來的政策卻不如一群學生呢?? 而並進也不可能,學生不會退場 所以是不是應該要折衷 OK先立法,但不要求立完100%,而是要求完成到某個程度 再來用這個法來審服貿 以後再慢慢把它完成 不然再這樣下去沒完沒了 就像殺價,一定是買者提出一個價,老闆再提出一個價(比原價低一點) 討價還價慢慢達成共識 現在的狀況就像買家一開始就砍一半,不用這個價我就不買 那老闆當然乾脆說不賣啦 如果用討價還價的方式,會不會比較實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43.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701592.A.03B.html
tachikoma:國家主權台灣未來可以讓一步? 04/05 20:40
即使我們是對的 但很現實的,談判要成功都是討價還價的
hitoma:黨公 04/05 20:40
又再黨工,我在認真討論你扯到哪去 我看你才是黨工吧? 把所有認真討論的人全部打死
toki:退無可退 04/05 20:41
ctx705f:立法沒100%立完沒表決完等於這條法沒生效,那要怎麼審? 04/05 20:41
就先生效其中一部分這樣 先用較不完全的法來審
purplebfly:佔著立院比較有壓力 04/05 20:41
james732:一個字都不能改的前提下,告訴我可以退什麼東西.... 04/05 20:41
誰說一個字都不能改的??
hotqiqi:沒有法律,貨貿都已經談了85%了... 04/05 20:42
mirare:之前賴中強律師節目上好像有提過立法院協議先擱置服貿 04/05 20:44
mirare:可是執政黨好像很急 一直要送案審查 04/05 20:44
對方越急,我們越能討價還價呀
ctx705f:恕我無知,完整的法律有先部分生效的嗎.... 04/05 20:45
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但考慮到現實也只能先這樣
james732:我們政府說服貿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改 04/05 20:45
資料來源(伸
allure1:憲政秩序想退到哪裡? 04/05 20:45
那是??
mirare:備查背後隱含的意思就是不能更動 04/05 20:46
那就要求可更動,把監督機制拆成多條法律 先立完部份,換取退場!!!!!!!!!
ctx705f:王郁琦:服贸若更改两岸须重启谈判- 香港文汇报 04/05 20:49
那就是已經晚了,審完後只能用其他的方式來改
drymartini:你真的有在關心這件事嗎?關心到現在連"一字不能改"的 04/05 20:49
drymartini:來源都還要伸手要???? 04/05 20:49
好,這部份是我的錯,我認錯 所以應該用立部分法與可修改來換取退場,不然根本無法達成協議
mirare:本版 #1JFFY6fM 有全文 查詢"政院版" 也很很多解釋 04/05 20:50
berryc:騜就說了可以審 不能改,要資料來源自己去找啊 04/05 20:50
dean040510:自己上網查 江宜樺 修改權 04/05 20:50
berryc:還要幫你翻譯嗎? 可以審不能改..就是要直接用表決通過 04/05 20:51
dean040510:說真的你倒現在連這都不知道,很難說服人跟你討論 04/05 20:51
berryc:護航護的這麼難看,也算是個人材 04/05 20:51
bluelune:其實可行 形式上稍微退讓 可以提高形象 (當然堅持底線) 04/05 20:53
evelynaway:馬將都說一字不能改 不然大家幹嘛僵持這麼久 04/05 20:53
bluelune:現在已經需要更多的智慧與手段來完成後續階段 04/05 20:54
james732:http://ppt.cc/3KMO 終於找到一篇新聞了 04/05 20:55
jenny830913:可以逐條審,一個字都不能改,有在關注的都知道 04/05 20:57
jenny830913:不能退一步,是因為要求很合理,都已經最低價了,怎 04/05 20:58
jenny830913:麼會有打折的空間? 04/05 20:58
好,這部分我認錯 但還是應該考慮折衷的部份 把兩岸協議拆成多個法律,先立完部份,就算是打折吧?
jojoSpirit:腦殘沒藥醫 04/05 20:59
mirare:我相信學生也很想退場 政府看起來只想解決學生不想解決問題 04/05 21:01
mirare:如果原PO最近才開始關心這個議題...我建議從公聽會開始看 04/05 21:02
mirare:大家會越來越氣憤不是沒有原因的 也請激動人士給新朋友一點 04/05 21:03
mirare:一點關鍵字入門 04/05 21:03
exliver:政府光"先立法 再審查"這個簡單訴求都說不出YES or NO 04/05 21:04
exliver:你認為政府對台灣是怎麼看得...? 04/05 21:04
james732:在服貿不能修改的前提下,兩岸協議怎麼審已不重要了... 04/05 21:04
evelynaway:這份福懋 基本上過了 會危及國安和言論自由 04/05 21:05
s866217:==>退無可退! 認輸,絕對是政治清算! 今日茂名,明日台灣! 04/05 21:05
s866217:==>這是台灣民主的最後一役! 認輸放棄,台灣將永不見天日! 04/05 21:05
可是不各退一步我們的什麼要求對方都不會同意呀
evelynaway:而政府這麼草率的想通過,根本有鬼 04/05 21:05
有沒有可能是太急著想達到633??
s866217:==> 323的鮮血絕對不能白流! 都要算在馬卡茸頭上! 04/05 21:05
allure1:簽約本來就是一條更動 就全本重談 怎麼可能先生效一半 04/05 21:10
我的意思是兩岸監督條例生效部份
washltz:最根本的問題是馬政府不同意修改或退回 04/05 21:10
那如果改成給予產業補助 或防止言論自由被剝奪,施行各項配套措施呢??
allure1:你這種想法 馬英九會先笑一半 04/05 21:10
很現實的,如果不讓利給對方,對方怎麼會同意 我覺得我們堅持的信念是對的,但我覺得同時還要考量到現實面 ※ 編輯: ppu12372 (36.231.143.62), 04/05/2014 21: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