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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每每問到英茸到底有沒有觸犯外患罪 總會有自以為是"中國人"的台灣人告訴我 中華民國憲法明定中國大陸地區和台灣同屬中華民國... 我想問的是, 空軍中校洩密給所謂的"大陸地區", 被判12個無期徒刑,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2/130206_twspy_byjames.shtml 很明顯所謂的中國是被視為敵國! 而現在英茸政府, 未通知人民而與中國私簽條約, 這樣不用接受刑責的原因是? 中華民國刑法第113條 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 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少在那邊說什麼憲法明定中國大陸與台灣皆屬於中華民國領土, 既然對象同樣都是所謂的"大陸地區", 犯法卻不用接受制裁!? 各位大大....我是不是突破盲腸了? 請問到底有什麼法治單位是可以辦他們的? 英茸你她媽的就給我特赦所有洩密的軍官! 窩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7.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716303.A.CB0.html
dnek:其實也不算完全的私,畢竟還是有消息只是一般人不關注 04/06 00:48
liga504123:唯一死刑 04/06 00:48
dnek:另外應該是要找特偵組,所以...zzzz 04/06 00:49
faway:特偵組是他的........... 04/06 00:49
BingBaKing:扁偵組 算了吧 04/06 00:49
cksonic:http://ppt.cc/idtt 這邊也有人寫關於外患的~ 04/06 00:49
evelynaway:檢調現在就他的人馬.... 04/06 00:49
KevinLow:別查組 04/06 00:53
basicnet: 小英雄表示 04/06 00:58
jaboy:中華民國台灣中央政府服貿想改幾個字,能教北京地方領導吞下 04/06 01:10
jaboy:去,是不是就不算外患罪了? 04/06 01:10
iqeqicq:烏蘭巴托表示: 04/06 01:42
bbcocomo:應該可以用這點去戳馬卡聾的痛處...他怎麼可以在無公開情 04/06 02:05
bbcocomo:況下,就和老共祕密簽訂關乎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的生計!! 04/06 02:07
pftmax:無視立法民意代表強行通過協議~外患罪應有實質影響力喔 04/06 02:16
todaybear:你舉的判例很有說服力,聰明! 04/06 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