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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BM ( .)》之銘言: : 台商錢進大陸,債留台灣這句話大家都知道,而且大概大家都已經快聽到耳 : 朵長茸了。不過,我現在要從一個版眾較少討論到的觀點來說明台商西進如 : 何來掏空台灣,此觀點關係到GDP與公債。 : 首先,大家都知道,臺商錢進大陸最賺錢的廠商就是鴻海,鴻海年營業額約 : 三兆台幣,占台灣GDP 20%。但是這裡有一個陷阱,鴻海營業所收到的錢也就 GDP的意思,是"global domestic product" 也就是「國內」生產毛額 台灣人在國外的生產,並不計入GDP裡面。(那是GNP,國民生產毛額) 至於所謂的「三角貿易」,對GDP灌水 主計處也有解釋 http://www.stat.gov.tw/ct.asp?xItem=27959&ctNode=770 依據聯合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SNA)規範,GDP統計應 納計三角貿易淨收入(三角貿易之商品賣出價減除買入價之差額),其意旨在於廠商從事 三角貿易,提供了規劃、調度、財務、管理、行銷、專利及其他技術等服務,此為國內之 生產,殆無疑義。一般認為GDP計算範圍不應涵括三角貿易,多係誤解其納計範圍(以為 出售三角貿易商品之營收須全數納計為GDP)。事實上,三角貿易淨收入占GDP之比重,以 近年為例,約僅在3.3%~4.0%之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77.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720791.A.A8B.html
chirex:所以天下雜誌跟主計處講的不一樣? 04/06 02:01
chirex:還不快叫主計處去發文糾正>_6 04/06 02:02
akuma183:你覺得主計處還有公信力嗎 04/06 02:03
主計處就是負責計算的人。 鴻海的「規模」相當於台灣GDP的20%, 不代表台灣政府有把它計算進去。
ICBM:誤解GDP定義十分抱歉,本文已經刪除。 04/06 02:10
您的誤解,其實是一種普遍的印象, 如果您不介意的話,是否允許我保留本篇文章?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4/06/2014 02:12:45
akuma183:你忘了主計處GDP連九修了嗎? 還負責計算的人咧 科科 04/06 02:22
ICBM:我想再請問一下,之前有一位台積電14廠廠長出來發言,對GDP 04/06 02:32
ICBM:看法跟我說的一樣,他也是認為鴻海3兆都算進GDP裡面了。 04/06 02:33
ICBM:所以他的看法也是錯的囉?請問有沒有地方可以查各企業對GDP 04/06 02:33
ICBM:的貢獻百分比? 04/06 02:34
ICBM:http://tinyurl.com/l33s92q 04/06 02:36
ICBM:你可以保留我的原文 04/06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