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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ro (自由の心)》之銘言: : 正當法律程序的箴言: 愈是緊急、愈是要命,愈要遵守正當程序,遵守正當程序才能保 : 命。因為正當程序,正是為了緊急時刻不出差錯而存在。三年前,台大器官移植誤用愛 : 滋病患器官事件,就是這麼個案例。 這篇文章根本自打嘴巴。 30秒通過服貿,不符合議事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佔領立法院,否定代議政治,也就是現今台灣的政治體制,分明也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所以問題根本不在「正當法律程序很重要」,這是廢話,問題是「有人違反程序時該如何 抵制」,可能是找大法官釋憲、回歸議會的自主,或者進行體制外抗爭。 這次的運動就是體制外抗爭,就是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因此,進一步的,真正該被討論的問題是:什麼時候可以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重複強調程序的重要性根本沒有幫助,我差點以為這是篇反串文章咧。 這種人還是台灣的大法官,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803717.A.CB9.html
zeon19841102: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的… 04/07 01:02
對吼我都忘了,難怪。
KPline:整篇文章就是在解釋你第三行 你現在又跳針回來幹嘛.. 04/07 01:06
jyekid:因為他在論證此次318衝入的正當性 尋體制內解決是重複論證 04/07 01:06
jyekid:先讀懂人家文章吧 04/07 01:07
legendmtg:加強閱讀能力跟法學素養好嗎? 04/07 01:09
heisego:你的法學素養........ 04/07 01:11
真不知道你們這幾個人哪裡好意思嗆我閱讀能力和法學素養不好了。 原文討論了「議會和大法官都沒有用」,但這還只是在「有人違反程序時該如何抵制」這 個問題進行手段的討論。 議會和大法官這兩個手段沒用≠佔領立法院是正當的手段,很難懂嗎? 也因此,原文並沒有正面回答:什麼時候可以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而她從她後面「這就是人民進入國會行使直接民主的緣由。而向國家公權力主張自己是 程序主體,正好就是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基本要求。」可以看出,她回應這個問題的方向 是否認佔領立法院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但這只是丟個方向,並不是有意義的論述) 別說法學素養啦,這是小學生都會的思考。
totaketotake:我只能說文章標題下得不好,又或者本來這文章就不好 04/07 01:15
totaketotake:下題目。另外許玉秀是我很尊敬的大法官之一,尤其是 04/07 01:16
totaketotake:她眾多的不同意見書。 04/07 01:17
她可以在佔領立院和直接民主的部分多加著墨,文章標題就可以下在那邊。
c6643:我不清楚你為什麼會認為沒回答耶 不是一整段 04/07 03:45
c6643:都在說明為何她認為法律體制內無法糾正? 04/07 03:46
c6643:李建良的戰帖和許宗力的協同意見也該看一下 04/07 03:50
c6643:。。。我以後回文會先a的,唉 04/07 03:54
我哪有說她沒回答「律體制內無法糾正?」搞清楚好不好。 ※ 編輯: a5378623 (140.112.218.91), 04/07/2014 11: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