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uMouDiscus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atjoe (肥喬)》之銘言: : 不管林俗婚猜的是否正確 : 我還是認為老王已經幫學生舖好台階 : 雖然狹義上沒有達成四項訴求 : 但廣義的已經得到一半 : 第一點:退回服貿協議(回行政院)。=>立法前不能審目的達到。 合理要求 有實質意義 訴求不能只是點出 還要有時間限制 例如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 或是在某會期中確實完成 : 第二點:制定兩岸監督條例。我們要的是專法不是行政命令。=>戰場已轉移到專法上。 合理要求 有實質意義 同第一點 訴求不能只是點出 還要有時間限制 例如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 或是在某會期中確實完成 : 第三:先立法再審查。=>還是模糊,但至少擋下來了。 不建議這樣講 先立法再審查比較像口號不像是書面訴求 「立法前不得審查!」會比較清楚 : 第四: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來討論台灣現在憲政危機。=>長期抗戰,再說。 不合理要求 公民憲政會議召開了 那要討論什麼? 會不會像之前的總統府邀請一樣沒共識 建議改成「前三項未於時限內達成或窒礙難行時,則必須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書面再補緊接著補充 公民憲政會議之相關規定 例如參與人士必須包含哪些人、多少人數、如何遴選、如何進行 須比照什麼樣的會議層級辦理 如何召開 由誰召開 主辦、協辦等等 其執行效力等等 寫清楚後把四項提出公告 提請雙方或請中間人委託辦理 當一切都確定、且雙方可接受時 由中間人轉為通知再歡送學生退出立法院也不遲 口號可以不用變 但書面、公告一定要詳細 所以我之前才和台大社會系教授抱怨我雖然反服貿 但我根本不認同太陽花的訴求 那些訴求根本沒有寫得很明白 網路上也很難找 很可惜我們外面的人也沒辦法參與 希望能謹慎 都走到這一步了 敗在訴求上那所有的學運就前功盡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09.2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813194.A.C36.html ※ 編輯: lolololst (1.200.109.255), 04/07/2014 03:44:54
a1122334424:話說 時間限制內如果沒完成 會怎麼樣? 04/07 03:41
就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了 討論窒礙難行的部分 擬定接下來的策略或檢討疏失甚至處分
fatjoe:甚為同意,感謝。推! 04/07 03:42
※ 編輯: lolololst (1.200.109.255), 04/07/2014 03: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