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ololst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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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認為學生該退場了
時間Mon Apr 7 03:39:50 2014
※ 引述《fatjoe (肥喬)》之銘言:
: 不管林俗婚猜的是否正確
: 我還是認為老王已經幫學生舖好台階
: 雖然狹義上沒有達成四項訴求
: 但廣義的已經得到一半
: 第一點:退回服貿協議(回行政院)。=>立法前不能審目的達到。
合理要求 有實質意義
訴求不能只是點出 還要有時間限制
例如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 或是在某會期中確實完成
: 第二點:制定兩岸監督條例。我們要的是專法不是行政命令。=>戰場已轉移到專法上。
合理要求 有實質意義
同第一點
訴求不能只是點出 還要有時間限制
例如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完成 或是在某會期中確實完成
: 第三:先立法再審查。=>還是模糊,但至少擋下來了。
不建議這樣講 先立法再審查比較像口號不像是書面訴求
「立法前不得審查!」會比較清楚
: 第四: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來討論台灣現在憲政危機。=>長期抗戰,再說。
不合理要求 公民憲政會議召開了 那要討論什麼? 會不會像之前的總統府邀請一樣沒共識
建議改成
「前三項未於時限內達成或窒礙難行時,則必須召開公民憲政會議。」
書面再補緊接著補充 公民憲政會議之相關規定
例如參與人士必須包含哪些人、多少人數、如何遴選、如何進行
須比照什麼樣的會議層級辦理 如何召開 由誰召開 主辦、協辦等等
其執行效力等等 寫清楚後把四項提出公告 提請雙方或請中間人委託辦理
當一切都確定、且雙方可接受時 由中間人轉為通知再歡送學生退出立法院也不遲
口號可以不用變 但書面、公告一定要詳細
所以我之前才和台大社會系教授抱怨我雖然反服貿 但我根本不認同太陽花的訴求
那些訴求根本沒有寫得很明白 網路上也很難找 很可惜我們外面的人也沒辦法參與
希望能謹慎 都走到這一步了 敗在訴求上那所有的學運就前功盡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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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lololst (1.200.109.255), 04/07/2014 03:44:54
推 a1122334424:話說 時間限制內如果沒完成 會怎麼樣? 04/07 03:41
就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了 討論窒礙難行的部分 擬定接下來的策略或檢討疏失甚至處分
推 fatjoe:甚為同意,感謝。推! 04/07 03:42
※ 編輯: lolololst (1.200.109.255), 04/07/2014 03: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