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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總算在院長老王的和議下 露出退場的跡象 但是千萬別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包括以陳.林兩人為首在內的學者,外圍組織 刑責務必確實追究 且從重量刑 以號稱學運之名 窩藏其台獨意識之實 本質上已有違法憲法之疑慮 請檢察官.法院務必進行最嚴格的刑責追究!!!!!!!!!!!!!!!!! 以免日後肇生諸如此類的行為,陳.林兩人入獄也算是殺雞儆猴 縱然不勝唏噓 但歷史會給他們一個定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31.20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845884.A.CB6.html
cat763152001:鍵盤法官 04/07 12:45
shimo:要不要用刑法100條來辦啊 04/07 12:45
Ebergies:謝謝指教 04/07 12:45
uhmeiouramu:法學知識薄弱 04/07 12:45
不用崩潰啦,以後只要會吵就有糖吃 根本樹立壞典範
IDfor2010:你哪位 04/07 12:45
cl3ru6ai48:為什麼統一意識就可以冠冕堂皇? 04/07 12:45
jxyz:喔 04/07 12:45
ctx705f:恩 04/07 12:45
※ 編輯: gerund (114.46.231.208), 04/07/2014 12:46:45
paul19940809:先噓 04/07 12:46
smallx3:你還活在蔣軍閥時代? 04/07 12:47
mintex:現在是馬皇時代 04/07 12:47
sobiNOva:刑責本來就低到不行了 八成緩刑吧 04/07 12:48
sobiNOva:攻佔行政院本來就不是重罪 04/07 12:48
cordies:違憲以刑責來辦? 04/07 12:48
cat007:加油點好嗎 你確定這樣有500 ? 04/07 12:48
cordies:台灣不是獨立國家 攻占國會跟行政院頂多是破壞古蹟 04/07 12:49
screwer5566:我猜會用第57、59弄到減刑,搞不好還免刑判決咧 04/07 12:50
buhai:安安 04/07 12:51
Anail:違憲咧 你上街講給大家當笑話聽吧 04/07 12:52
feaze:違憲和刑責追究的關係是? 04/07 12:55
acake:自稱中華民國也不行? 04/07 12:57
laughingfish:大推 原PO正是政府和企業最愛的順民好奴才 04/07 13:01
watermind:做了就要負責 04/07 13:17
howtz:你怎麼不陪馬英九去吃屎去 04/07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