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yfan (so s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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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媒] 黃國昌:政院版監督條例合法化黑箱程序
時間Mon Apr 7 16:28:06 2014
http://newtalk.tw/news/2014/04/07/46095.html
內政委員會今(7)日召開「從服貿協議談判、簽訂及審查過程之爭議談兩岸協議監督機制
法制化」公聽會,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批評,行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並無國會
參與、介入的權限,根本就只是把黑箱程序「就地合法化」。牛津大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
則質疑,兩岸服貿協議、投資保障協定等都是在WTO架構下做的自由貿易協定,為何服貿
拿到國內卻要以兩岸管道來處理,而不能以會員與會員間的關係處理?
民進黨召委陳其邁今天排定「從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簽訂及審查過程之爭議談兩
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邀請10多位專家學者發表意見,參與318太陽花學運的
黃國昌、律師賴中強也列席參與。
黃國昌指出,從今年1月舉辦的公聽會中,他就不斷詢問立法院,到底要以立法院職權行
使法所訂的何種程序來審理服貿協議,卻始終未得到回應。他質疑,馬政府一直強調立法
與審議可以並行,卻遲未說明,究竟按什麼原則、基準來審查服貿,至少應先舉行公聽會
,確定審查程序、基準、原則。
黃國昌說,陸委會今天提出的報告寫明,自密室兩岸協商以來,行政部門均向國會與社會
大眾進行說明,並進行嚴謹的國家安全評估,國會可以充份的監督,行政部門也尊重。他
質疑,這段敘述究竟包不包括服貿協議?若包括,顯然陸委會的認知與大眾認知已出現嚴
重落差,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學生會在這裡。
針對行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黃國昌抨擊,此版本根本沒有國會實質參與的空
間,只是把現在的黑箱程序就地合法化,荒謬的是,現在大眾都指責國民黨把服貿協議以
行政命令處理,行政院版的解決的方式竟然是協助加以解套。他認為,行政院的立場從一
開始到現在都沒改變,行政院到目前為止的處理,包括稱讚藍委張慶忠的30秒通過服貿,
都符合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黃國昌不滿表示,若民眾無法接受馬政府之前的作法
,他很難想像大家會支持行政院版。
另外,行政院長江宜樺日前將民間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視為是「兩國論」的合法化
,出席公聽會的法學專家宋承恩反駁,江宜樺的說法「跳太快了」,他指出,雖然兩岸人
民關係條例的用詞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並未使用「中華民國」 但1991憲法
修正條文中使用的用詞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因此他建議,台灣與中
國互不承認主權,但承認治權,我們可改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而稱他們為「大陸地
區」。
宋承恩也提出,服貿、投資保障協定、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等,都是在WTO架構下做的
FTA(自由貿易協定),另外也有教授指出,有國家關心,為何台灣與中國間的協定都沒有
依規定提報到WTO秘書處。他認為,中國與台係不是只有兩岸關係,在其他國際參與的層
次上,台灣與中國有平等的、同時參與的情形。
宋承恩以漁業組織為例,強調台灣、中國都是會員,雙方間的交流也是會員與會員的進行
。而在WTO的架構下,中華台北是會員、中國是會員、美國是會員,但為何WTO架構下的自
由貿易協定,拿到國內要以兩岸管道來處理,卻不能以會員與會員間的關係處理?他建議
陸委會要好好考慮此點。
宋老師說的沒錯,為什麼只要牽扯到台、中的,都要以兩岸關係處理啊
明明都是WTO的會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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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olfox75112:有人有公聽會的VOD嗎,我上立法院網站找都一片空白 04/0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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