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etsai (Alane)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建議] 學生為什麼還不退場?
時間Mon Apr 7 18:55:13 2014
都已經佔領2x天了,為什麼學生還不退場?
外場人都一直在減少了,為什麼學生還不退場?
再不退場遲早會被強制驅離/鎮壓,為什麼學生還不退場?
行政院都送出監督條例草案了,為什麼學生還不退場?
意見不是都充分表達了?為什麼學生還不退場?
王金平都說先立法再審查了,為什麼學生還不退場?
如果你、或是你的家人、或是你的朋友、同學、同事以下族繁不及備載,之前曾透露出對
學運的關心,但是最近,或是昨天王金平聲明後開始這樣想了,那麼下面我要說的是,
"
為什麼學生還不該退場"以及"
為什麼要告訴大家他們還不該退場"
至於如果你的家人、或是你的朋友、同學、同事以下族繁不及備載
從頭到尾都只是覺得民進黨派來的學生違法亂紀、強佔國會、立院空轉,導致多項民生
法案延宕,而擋住服貿審查幾天就會斷送台灣未來經濟命脈云云的
麻煩先去找類似下面這種資料,那是一條很長的路
死士教戰手冊
http://go.shr.lc/1qbtfu0
另外如果你自己就是上述的人,那既然被標題釣進來了何不考慮把整篇文看完再開始噓文
為什麼我要寫這篇文,是因為今天早上我父母看著新聞,突然說出了
"王金平都釋出善意,學生差不多可以退場了"這樣的話。
他們並不是泛藍支持者,甚至大部分時候都不會投票給國民黨,不會反對學生的佔領
行為,但也不會主動去了解服貿對台灣的實際利弊(實際上都相當於退休了,
是屬於那種台灣的未來已經很難影響到他們的年齡),當這樣的人會說出這種話時,
我感受到了很強的危機感。
(雖然我花了10分鐘就說服他們為何學生還不該離場,不過下面這篇文章不只10分鐘)
我們先來看看今日各大報頭版是怎麼下的
蘋果日報
退場露曙光 王金平承諾先立法 帆廷:何時退可討論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07/35750046/
自由時報
王金平:監督條例立法前 不協商服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apr/7/today-t1.htm
聯合報
王金平出招 「先立法再協商」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596201.shtml
中國時報
學生贏了!服貿過關 遙遙無期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407000250-260102
這幾份報紙,全都把這消息當成了頭版,看起來反服貿(學運)方找到了退場曙光,
反學運方則慘敗。但,真的是這樣嗎?
一切的關鍵就在王金平昨天所說的
「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將不召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黨團協商會議」
首先我們要注意到,他說的是"不召集服貿協議協商",而不是不審服貿
雖然很多人跟媒體都直接把他解讀成「完成立法前不審服貿」,但這並不正確,
國民黨團雖然在第一時間可能沒有仔細注意到這件事忙著撇清關係,還喊說王金平出賣
了黨團,但是也有人注意到這句話的問題了
[聯合新聞網]藍委:先立法再協商 王金平下險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596176.shtml
蔡正元表示,王金平的關鍵是「先立法再對服貿進行朝野協商」,而非學生要求的
「先立法才能審查服貿」;即使沒有召開朝野協商,國民黨團仍可以排案,對服貿逐條
逐項審查表決,完成之後送交朝野協商。
是的,雖然這週內政委員會召委是
陳其邁,不會主動去審查服貿,但等到下週召委輪回
張慶忠,他必然會再次將服貿審查排入議案,而不會受到這項聲明的影響。
其次,假如任一個版本的監督條例過了,是否能適用服貿呢?以行政院版的來說,
先前國民黨團一直堅持法律不溯及以往,但日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在行政院版草案院會
的會後記者會有說到,如果監督條例先於服貿審查進度完成三讀,服貿仍可部份適用
監督條例,但正如上面所說,目前並沒有任何"先立法再審查"的實質承諾,因此一旦離場
,服貿能夠等到監督條例三讀才繼續審查的機率微乎其微,這就是不該退場的第一個理由
1.王金平的聲明,不會影響在委員會的服貿逐條審議,
也無法影響立法後是否能適用於服貿審查,亦即不符合先立法再審查的核心訴求。
但相對的,朝野協商在立院體制內仍然有著許多作用,在學生退場後的院會也能發揮
相當的功用,只要之後有人在院會或是其他情況提出朝野協商的並且通過了,
整個案子就會瞬間被王金平的冰凍魔法凍住
雖然要同意朝野協商那是另一回事...不過大致來說那不是立委以外能干涉的問題
我們還是先來談談談到"立法"吧,王金平身為一個立法院長,他當然不能指定說一定
要通過哪個版本的法案,但是對這整件事稍微有所了解的人,應該都猜得出來,
接下來國民黨團一定只會強推行政院版的兩岸監督條例,那麼,這就會成為問題了。
先前場內學生已經針對行政院版跟民間版的不同提出了9項差異
https://www.facebook.com/lslandnationyouth/posts/247969012053019
但如果國民黨只願意推行政院版,有多少差異並不是重點,
先抓出一個
致命點就夠了,剩下的,等到有機會再談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簡稱行政院版)
第十六條 協議之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於送達立法院後,
應提報立法院會議。出席立法委員對於前項協議之內容,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
,或應以法律定之者,準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一條、
第六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處理。
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那幾條的內容,其實就是針對行政命令的作法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一○ 章 行政命令之審查
第 60 條
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
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
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第 61 條
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
視為已經審查。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院會同意後展延;展延以一次為限。
前項期間,應扣除休會期日。
第 62 條
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
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
前條第一項視為已經審查或經審查無前項情形之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
第一項經通知更正或廢止之命令,原訂頒機關應於二個月內更正或廢止;
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簡單用一句話來說就是,
比照行政命令辦理,送到立院後3個月未審完自動視為已審查
是不是有點耳熟?我想有很多人一開始都是因為
張慶忠30秒審服貿的作法而站出來的,
如果同意了行政院版,那麼往後像張慶忠的那種作法將會完全合法,
到現在場內外所有的努力是為了造成這樣的結果嗎?
當然不是,所以不能讓行政院版直接過關。
而佔領議場,不管正負意見,這確實是學生僅有的籌碼,
現在退場,極高機率會讓先立法再審查的訴求從根本精神上被顛覆,
就算要提退場,至少也要等到行政院版條例的問題被攤開在委員會公開討論
這就是不該退場的第2個理由
2.行政院版協議草案黑箱更大,在各版本草案未能得到廣泛討論前,現在退場弊大於利
很多人認為該退場的另一個理由是,王金平既然釋出善意,
雙方何不各退一步,讓事件結束?
王金平釋出善意是可以支持的論點,實際上從院長權限來看,他真的釋出了很大的善意
但問題在於,真正該釋出善意的是他嗎?
學生的核心訴求是「先立法,再審查」,而這個訴求,民進黨、台聯跟親民黨籍立委
都已經簽署同意書了,但是國民黨的65名立委至今無人簽署,即使王金平表態,
立法院長在大部分的時候,也不會參與投票,真正能夠影響該訴求的,
還是立院佔絕對多數席次的
國民黨黨團,大多數的黨籍立委,以及更上層的黨意,
他們可曾針對訴求釋出善意過?
這21天來,先不要管經由弱勢媒體發出的輿論聲音,馬卡茸一再重申「服貿不可退」
行政院會火速送出了行政院版的條例草案,但卻是會從根本上破壞訴求的劇毒
而昨天王金平發出聲明後,國民黨團更是在第一時間開記者會撇清關係,
並重申立法、審查並行的觀點,所以,再重新思考一下,真的有所謂的釋出善意嗎?
針對核心訴求來說,沒有,完全沒有,火種的話倒是加了不少
這就是不該退場的第3個理由
3.國民黨立院黨團從未曾就學生訴求釋出善意,自然也沒有所謂的各退一步
基於至少以上三個理由,我不認為現在適合談退場機制。
當然還有第4個最重要的理由,如果你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人不是在議場內外參與決策
,那麼,
4.所謂的退場機制還是交給現場的決策機制去判斷吧
如果現場不願意退場,我們在外面多說也無益,不如就像以往一樣,
找到自己可以參與的位置,支持整個學運,其中也包括了告訴你身邊的人,
為何你要支持這次學運,並且告訴他們,為何學生還不應該退場的原因。
如果現場決定退場,那我們只能默默祝福...
當然不是,請好好想想,我們為何要支持這次學運,然後,去找到下個可以參與的位置
繼續監督事件的發展,繼續監督政府作為
不管服貿這件事有沒有辦法獲得好的解決,這都不會是最後一次需要站出來的機會
我們全都已經
進場了,而這個進場,並不存在著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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