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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沒特權! 法部強悍「要他們懂法律」 TVBS-2014年04月08日 下午19:18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總指揮林飛帆強調,會負起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法務部長羅瑩雪表 示,違法不會視而不見,學生不該享有特權,而國內5所國立大學校長,聯合發表聲明, 希望行政部門對學生採取寬容態度。法界人士評估,總指揮林飛帆及陳維廷被告發的罪名 ,若是立院提告兩人侵入建築物或毀損,才會成立,而323突襲行政院傷警的民眾,難逃 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學運總指揮林飛帆vs.學生:「請各位同學,給自己一個熱情的掌聲,是你們堅守21天。 」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接下來,學生要面對的是法律責任,總指揮林飛帆強調該承擔的會 負責,法務部長羅瑩雪,對此事,態度也很明確。法務部長羅瑩雪:「我知道學校都很愛 護學生,但是愛護學生,也要教育學生,要讓他們懂法律,不要讓他們誤以為學生,就是 特權階級。」 若違法不會視而不見,5國立大學校長,聯合聲明,希望行政部門能寬容以待。台大主秘 林達德:「對學生寬容,聲明裡面是有的,教育部也宣示,不會有秋後算帳的情形。」 學校也將提供法律諮詢,因為北檢共有19件學運相關案件,34名被告,其中學運總指揮林 飛帆被告發10件,陳為廷則是9件,罪名包括妨害自由、妨害公務、恐嚇、違反集會遊行 法、瀆職、侵入住宅、毀損等等。律師賴佩霞:「侵入建築物以及毀損這部分,立法院之 後沒有,針對學運學生,提起告訴這個動作,這個部分是不會成罪的。」 至於遭到告發的其他罪名,法界人士表示,學運過程中,兩人皆無對任何人有恐嚇或妨害 他人自由行為,但有人告發,檢方就得分案調查,倘若結果屬實,林飛帆及陳為廷主觀上 也沒有犯意,獲得緩起訴的機率很大。 突襲行政院當天,傷害警察的事證擺在眼前,警政署一但統一提告,打人的民眾就得吃上 妨害公務官司,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318學運進入尾聲,學生該面對的法律責任,逃避 不了。 http://goo.gl/O3k9b1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148.2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957961.A.36D.html
AustinRivers:黃世銘 張通茸 014 04/08 19:53
OyAlbert:呵呵, 推1F 04/08 19:54
a0931884572:怎麼混了一個瀆職... 04/08 19:54
deshocker:那打民眾的警察呢? 04/08 19:55
diskdie7045:看看黃世銘跟014,好一個依法行政。 04/08 19:55
tangolosss:那打人的警察 懂法律了沒? 幹 04/08 19:56
iqeqicq:2016/5/20以後見真章,套盛竹如一句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04/08 19:56
Anail:先去對殺人犯和廢死派的說吧 04/08 19:57
xampp:先去教馬卡茸 強佔公署都廢多久了 04/08 19:58
tangolosss:你確定中華民國還能活到有2016年喔? 04/08 19:58
jojoSpirit:強悍個鳥蛋。 04/08 19:58
pss:媽寶學生沒特權 勇敢承擔自己的犯罪行為吧!! 先退場 再處罰! 04/08 19:59
akey47742:真正的特權階級說別人特權,這... 04/08 20:00
iqeqicq:2016若某吱黨選上總統,一紙特赦令不就免去一切刑責了嗎? 04/08 20:00
totainan:虛偽的馬政府 04/08 20:00
iqeqicq:說道特赦,楊儒門當時就是在扁帝的時候獲得特赦的。 04/08 20:01
p10121987:所以羅大部長要不要教那些打人的警察何謂法律? 04/08 20:06
pss:剩下來就是媽寶學運學生負法律責任跟家長負責賠償的事囉 04/08 20:08
wadekimo:別人的特權是有法理依據,看來學生現在也要特權 04/08 20:08
itachi0609:先教一下水母好嗎 04/08 20:13
andrea54:爛政府爛媒體有動法律嗎? 04/08 20:19
dnek:偽善的法務部長 04/08 20:25
hate65566:罪名都亂定了敢說法律? 04/08 20:28
ckchi:妨害自由、瀆職? 04/08 20:31
ckchi:我怎麼覺得對象搞錯了? 04/08 20:32
ckchi:還有恐嚇也是...罪名沒錯,是對象錯了吧? 04/08 20:33
e25213:恐嚇人民不用法辦嗎 04/08 20:40
thay:我覺得說的很棒,就是要讓違法的人知道自己違法 04/08 20:58
frank00591:當初衝立院的學生,比政府還懂法律,早就做好承受準備 04/08 21:16
frank00591:法務部還敢強調比他們還懂法律,暈倒! 行政權下的悲哀! 04/08 21:17
invander:懂刑法一百條嗎? 04/08 22:19
wennai:這種話怎麼不對死刑犯說?? 04/08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