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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政院衝突證據 法院命警五日內交出 針對學生律師團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台北地院今天上午裁准聲請,命警方五天內要將所 有蒐證錄影帶、出勤計畫等文書送到行政法院。學生義務律師團召集人顧立雄說: 『呼籲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不要有所隱匿。』 反服貿學生團體323晚間發動占領行政院行動,警方徹夜驅離引爆衝突,雖然雙方都有人 受傷掛彩,但受傷民眾與學生打算對執行公權力的警察提出告訴,而且律師團擔心證據被 刪除,四月三號聲請保全證據,法院今天裁准聲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11003398-26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45.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194533.A.893.html
Subaudition:如果交不出來或是有被篡改 這樣能算滅證嗎? 04/11 13:43
yok870198:要是發現有剪接 應該是毀損證據 04/11 13:49
faway:有國防布的話也會涉嫌滅證,最後也是王卓鈞跟江宜樺要負責 04/11 13:53
Taizu:323有沒有包括324??? 04/11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