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emon1375:1推!幹我昨天到今天都沒睡…幹妳娘死政府 04/11 20:15
推 ronlai:很多領500的就先指責遊行者民粹啦暴民啦 反正先喊先贏 04/11 20:15
推 wsyfish:說得很不錯 04/11 20:15
推 liweiwang:沒辦法,反政府的都是民進黨派來的。 04/11 20:15
推 PunkGrass:感覺這次學運讓很多人跳脫奴性了 04/11 20:16
推 akame704:奴性 04/11 20:17
推 chian1983:教授講得真好 台灣真的太奴了 04/11 20:17
→ chian1983:奴到我會怕 04/11 20:17
推 hsin627:說得好!! 04/11 20:17
噓 leibni:我是覺得,不要只用順民就隨便給不支持某些行動的人扣帽子 04/11 20:19
推 bee991229:推!!!雖然一定會有人永遠不思考 04/11 20:19
推 ronlai:回樓上 也不用看到遊行者就扣暴民的帽子 04/11 20:19
→ leibni:所以我才說某些行動阿,並不是每個行動有同一個目標我就要 04/11 20:20
→ leibni:贊同 04/11 20:21
→ leibni:然後不贊同或有質疑的言論(甚至不到反對)就被狂巴 04/11 20:22
推 ronlai:不過會理性討論的人比較不會去二分法就是了.. 04/11 20:22
→ rubeinlove:推!另外推leibni,但很多不支持的人都是因為論述有問 04/11 20:23
推 chian1983:不贊同 但可以去了解這社會差異性 04/11 20:23
→ rubeinlove:題才會被噓爆... 04/11 20:23
推 moom: 04/11 20:23
→ chian1983:沒錯 就是 論述有問題 都只會說再亂甚麼 04/11 20:24
推 piperwitches:看到搞不清楚人家為什麼路過就酸的真的無言... 04/11 20:25
我非常認同leibni的說法
我從沒說一定要贊成或反對
文章往後看有些人覺得方仰寧很可憐,因為他只是執行者
當然也有人覺得執行者也有問題
這邊我想提供一個小故事
一個柏林圍牆的故事:自然法永遠高於社會法
這個故事發生在柏林牆倒塌之後的德國。1991年9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舉世矚目的
柏林圍牆守衛案將要開庭宣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30歲都不到,他們曾經是
柏林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裡,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牆企
圖逃向自由。幾聲槍聲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
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堵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
,叫英格·亨裡奇。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
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裡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
。他的律師辯稱,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官當庭
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XX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
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
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
心義務。
評論:在這個世界上,良知是最高的准則,是不允許用任何借口來無視的。自然法永遠高
於社會法。
有點偏題了。
很多東西沒有對與錯,只看你對什麼負責
有人說情大於法,有人覺得法大於情
重點是希望大家遇到事情都先思考
※ 編輯: w03231987 (218.161.42.247), 04/11/2014 20:30:33
→ mp60707:幹 真的 太奴了 04/11 20:27
推 kiwi0530:從許多人的回應,可以發現寧願不思考,寧願先酸 04/11 20:33
→ kiwi0530:其心可議 04/11 20:33
推 laimouse:推 04/11 20:33
推 ian34530:推 04/11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