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p60707:證據哩 04/11 20:28
請轉到壹電視 剛剛的跑馬燈
※ 編輯: stradadelsol (121.254.109.132), 04/11/2014 20:29:06
推 karater:壹電視 04/11 20:29
→ Microscft:不是方仰寧下令的 04/11 20:29
推 sonyakao:新聞台報導了,21:00要驅離 04/11 20:29
推 joety1103:有種驅離看看 04/11 20:29
推 jyekid:1 TV 有說 04/11 20:30
→ peoplefu5566:中正分局集會包圍本來就違法 被驅離剛好 04/11 20:30
幹你媽的能出來面對交代道歉 偏偏不要? 一直要來這種硬的 根本完全崩壞啊
※ 編輯: stradadelsol (121.254.109.132), 04/11/2014 20:31:40
→ a2379928:最後還是演變很糟糕的情況,哀 04/11 20:30
→ ksk0516:不是路過嘛 04/11 20:30
→ peoplefu5566:路不路過是看警察舉牌舉幾次阿... 04/11 20:31
推 IDfor2010:別讓我失望 別用孬孬驅離法 04/11 20:31
推 Gainblue:現在社會是警察說了算嗎!! 04/11 20:32
推 knowing:不要再驅離了啦 沒有別的方式嗎 04/11 20:32
→ peoplefu5566:一碼歸一碼 集會本身違法 你覺得現在道歉人會散嗎 04/11 20:33
→ robber82:硬起來.... 04/11 20:33
→ peoplefu5566:還你要方仰寧掏把槍往自己開一槍? 04/11 20:33
推 nbmrockon:幹 驅離他嗎啦 應該還是會有人去抗議吧 只會驅離的廢物 04/11 20:33
→ nbmrockon:流氓政府 04/11 20:34
→ fallheart:欸,明天假日欸,驅離這麼敢喔 04/11 20:34
→ peoplefu5566:凌晨非法驅離公投盟 可以事後論處 自有團體會去盯 04/11 20:34
推 jwomko:_先繞到別的地方 晚點路過 04/11 20:34
→ peoplefu5566:警察局長承諾又不具法律效力 抓著這個打根本不夠力 04/11 20:35
→ cbakyle:行政處分不須遵守誠信原則嗎 04/11 20:37
推 Gainblue:沒有集會阿 是路過路過 04/11 20:37
推 evaji548:路過不犯法! 04/11 20:38
推 dora1390:改天把台灣人民全部都驅離到台灣海峽算了啦幹 04/11 20:40
推 feelike:路過講個話也犯法?? 那你當方先生的話是屁?? 04/11 20:41
推 ding1213:警察硬起來 04/11 20:55
推 antje1211:對阿,不是路過嗎? 04/11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