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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柔性勸離變強制驅離,立院內中正一分局也無權進入驅離。 依照無罪推定,這些警察沒被法官判決違法 因此沒有違法 : 違憲:憲法第14條保障人民有集會及結社的自由。 :    中正一分局卻宣布公投盟日後所申請的集會不予許可,違反人民集會自由。 : 違信:凌晨保證絕不驅離,早上突襲老人家。 有沒有違憲是大法官說的算 至於違信,誰叫老人家要站在清廉的對立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27.1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19923.A.34C.html
face0079:台灣的民主=每個人有投票權 04/11 20:39
FlashMan:大法官早說過違憲 你今天才有網路可用? 04/11 20:40
dnek:這些是主張,法院判定是有執行效,現在是在論理是兩件事 04/11 20:41
ccc73123:無罪推定不是這樣用的... 04/11 20:41
nnnn7615:現在都吃到甜頭了~開始把集會遊行無限上綱 04/11 20:41
abb1213:又一個看不懂中文也不查資料的 04/11 20:42
knacker:無罪推定 好像不是用在這邊的吧..... 04/11 20:43
gensim:什麼清廉? 跟清廉有什麼關係 誰能幫我解釋一下 04/11 20:45
shanmie:第三點離題,零分 04/11 20:47
chian1983:警政署 還沒生效阿 好好玩惡法 不玩可惜 04/11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