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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ighmeow (warau)》之銘言: : 請問有今早質詢的畫面或新聞嗎 : 我跟我爸講 : 他想要看 : 謝謝@@ : ※ 引述《chncheng (vvvv)》之銘言: : :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去路過中正一分局 : : 為什麼會有一群怒火衝著方仰寧 : : 因為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有議員提出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 : : 結果方回說就算這樣是違憲他也要做 : : 這邊是警局公然違憲的鐵證 : :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 : 備份截圖 : : http://imgur.com/XVxJLkn : : 現在人民不滿的是所有先進民主國家公認的基本人權被方仰寧侵犯了 : : 竟然敢公開說對特定團體日後所有的集會遊行申請都不會許可 : : 是可忍熟不可忍 : : 若看完那麼簡單的說明還是有人要用 : : 「不要叫方下台啦萬一換個更差的怎麼辦」 : : 「不爽他就去投訴告發啊,有其他合法途徑為什麼要去路過」 : : 「挑戰政府就是暴民啦blahblahblah」 : : 等的來跳針的話 : : 請記住今天你的生命財產遷徙信仰言論等一狗票的自由權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 : 一百年前這些東西都可以因為當官的一念之間把你的一切全部剝奪 : : 他們是在幫忙維護你的權利 不要搞錯了,目前集會遊行法違憲部分還是有效,到104年1月1日才開始失效,所以警察執法是合法的!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05.2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21692.A.425.html
deepdish:集遊黑名單 違法違憲 http://goo.gl/jueAcI 04/11 21:08
Tiphareth:重點是集遊黑名單 04/11 21:09
greedypeople:合你的懶覺啦 違憲又合法是哪個比較大 04/11 21:09
knowing:為什麼會說是104/1/1才失效 記得違憲很多都寫即日失效 04/11 21:09
Y1999:抗議的是黑名單吧,驅離 又不是沒被驅過 04/11 21:09
greedypeople:給你落日條款是給你台階 不是讓你拿來違憲用的 04/11 21:09
chiachikusa:陳剛信的女兒????? 04/11 21:10
TFnight:多補一條違憲http://ppt.cc/CVao 04/11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