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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fo15526368 (®)》之銘言: : 囂張 這樣嗆警分局長 : 根本顛倒是非 : 無中生有的挑撥情緒 : 有問題就走法律程序就好 : 沒事烙一堆人要幹嘛 : 年底選舉要到了 我看更多奇怪的事情又要陸續出現 假設今天走法律程序, 且判定中正一局長做法違憲, 會是怎樣一個情況? 局長下台, 但法律程序大概走個三五年, 到時他不是早就調職不然就是已退休 但公投盟這幾天失去的路權怎麼辦? 10倍奉還? 再讓他們佔80天? 走法律程序的下場就是 (x) 違憲的不痛不癢 (x) 被侵害權益的無法回復 圍警察局真的是最快有可能中止此違憲問題且能快速恢復公投盟原有權益的作法 群眾運動其實是很危險的東西, 人在這種群眾中很容易有智力-10的debuff 噴漆跟貼標語雖然是真的有點over, 不過沒有動手, 真的很自制了 而且剛剛LIVE畫面看到大家在撿垃圾 Q_Q 這公民素養算是非常高的了 希望今天就先這樣了, 天佑臺灣, 大家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1.16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28646.A.164.html
deepdish:同意 因為他們就是跟人民拖時間 一定要給壓力 04/11 23:06
Chippewa:包圍警局,警察要怎麼維持治安? 04/11 23:09
Chippewa:集會的私益 > 治安的公益? 04/11 23:10
不過這事出自於警局長的違憲言論, 這個比較起來還真不知該怎麼算 ※ 編輯: Subaudition (220.134.11.168), 04/11/2014 23:17:27
onceuse: 04/11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