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uMouDiscus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警方驅離是因為他們把公投盟的路權申請取消了 所以學生不滿跑去包圍分局 可是集會遊行有行政救濟管道 公投盟也提出申復了 為什麼不等法院撤銷原行政處分再繼續回去坐呢? 以這次包圍的學生邏輯 下次恐龍法官亂判 可以不用管上訴程序 就去包圍法院要求重判嗎? 說實在的 這次的情況不向服貿那樣具有急迫性 服貿通過了是沒辦法再重來的 所以學生才會採取佔領立院這種不得已的作法 但集會遊行法有行政救濟管道 有必要非得用如此極端的手段去這樣搞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16.2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31464.A.3E1.html
Je1981:補血 04/11 23:51
IDaHoo:這樣有很極端嗎? 04/11 23:52
跑去警局噴漆、丟東西 還說分局長會被暗殺 只為了讓原本不准集會的申請退回 學生的方式不符合比例原則吧 ※ 編輯: dudu5566 (1.173.116.247), 04/11/2014 23:54:22
esteemfor:也許學運份子會說:擔心蔡教授再次自殺,所以很緊急! 04/11 23:53
Shakerzero:希望政府能把群眾已經失去耐心考慮進去,不要在敷衍了 04/11 23:53
ckday:這次抗爭真的是警訊了 代表政府信用徹底崩盤 04/11 23:53
Shakerzero:把群眾當成只是暴民去管理恰好會產生更多暴民 04/11 23:56
Shakerzero:停止溝通,不回應都是很差的方法,就連看似敷衍都不行 04/11 23:58
Shakerzero:所以政府的承諾很重要,不要以為說謊可以幫助管理 04/11 23:59
lamda:方仰寧 違憲 警察 違法 出來 面對 下台 負責 04/12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