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sicnet:局長認定的員警喔 04/12 12:21
噓 herbertyang:喔 原來警察也可以當暴民阿 04/12 12:22
推 LeonardoChen:小孬孬這個名字,只有一個人可以用好嗎 04/12 12:22
推 chiachikusa:個資法... 04/12 12:22
→ mimi1020b:警發 哈哈哈 唯恐天下不亂 各種綜藝 煤題 04/12 12:22
推 Stacyyyyy:歡迎阿,順便把自由廣場的找來,吃個飽再上路 04/12 12:22
推 jc0570:厚!警察又違法! 04/12 12:22
噓 logen:洪看到不知道怎麼想 這就是他去年想幫他們爭取權益的鴿子 04/12 12:22
→ wolver:對面也有豬隊友.............. 04/12 12:24
→ SamLee1:分享???那發起幹嘛?當我們是?? 04/12 12:24
→ jetalpha:路過之後要幹嘛?叫他起床尿尿嗎? 04/12 12:25
→ emeth66:警察的素質.... 04/12 12:25
噓 icexfox:警方不管了? 04/12 12:25
→ vvictory:當你們覺得路過很帥,不是該歡迎警察同樂嗎? 04/12 12:26
→ jointrick:同樂阿~ 我很好奇會有多少人 04/12 12:26
→ IDfor2010:警察要去守護他家 設個簽到箱吧 04/12 12:27
→ akuma183:要路過就路過吧 不過這員警是怎麼查到住址的 04/12 12:27
→ mimi1020b:警政事系統結合 可以查到所有 資料 包刮你財產等等 04/12 12:28
推 GGinger:應該是轉貼的 警察還需要肉搜哦 查個戶籍不難吧 04/12 12:29
推 waijr:警察肉搜 有沒有用公家資源 這不是違法嗎? 04/12 12:47
推 furuuchi:這自己發小孬孬認證貼紙給自己的, 洪是史上第一位. XD 04/12 12:56
噓 stevelui:?????????大家一起去他家坐一坐小...家!也用號召的。 04/12 12:56
→ stevelui:學生不代表all people,找人圍警局?不理性的學生。 04/12 12:58
推 WINWIND1029:我寧願相信方仰寧小孬孬是在指桑罵槐,那是專用名詞 04/12 12:59
噓 clauslee:來啊,幾人……??? 04/12 13:01
推 puchen:公務員身份可以這樣做,這應該打電話去抗議的! 04/12 13:07
→ terry456:洪崇晏 他家住址在哪裡阿 發起路過活動 撒冥紙啦 04/12 13:13
推 hulamg:樓上terry推文推好多篇都ㄧ樣不累 04/12 13:22
推 ja2200:孬神紅了 04/12 13:23
→ sharb:警察素質... 04/12 13:30
推 nycmw040:GOOD 讓他們也感受一下 04/12 14:01
→ PSOUL:支持 04/12 14:10
→ No005:來來來來來~來來來來~ 一共有九個來 04/12 14:13
推 hotmimi:趕快去讓他肉搜跟路過~快點~~~~~ 04/12 14:25
→ mc3308321:這種針對個人的路過 無疑是黑道行為 04/12 14:27
推 joicoo:推樓上 04/12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