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今(2014)年7月1日將啟動「肥咖」條款(FATCA),
FATCA實施後,各國金融機構必須對美國公民及 持有綠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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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額達5萬美元以上個人帳戶、25萬美元以上法人帳戶,
履行客戶身分辨識、申報帳戶資料、對不合作帳戶進行就源扣
繳30%或關閉帳戶等義務。
對於不遵循或未在最後期限前與美方簽訂協議的外國金融機構,其美國相關來源所得
將被加課30%的稅。
怕馬先生太忙 忘了報稅
請大家蒐集馬先生的資產收入資料 ,記得「肥咖」條款(FATCA)生效後幫馬先生報稅
依美國稅法,逃漏稅屬刑事犯罪,可能要被抓去關
馬先生一向奉公守法,請大家幫忙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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