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dwarkingsir:! 04/13 00:36
※ 引述《michaeljim90 (情緣繫兩岸;共築海峽夢)》之銘言:
: 我在此公開聲明,我是689
: 更是9.2
: 但我認為我站在有理的一方,理由如下
: 1.警察血腥鎮壓是基於憲法保障的避免緊急危難,如果學生再鬧下去,黨的利益會受到
: 損害,甚至政權不保
: 2.美國警察對人民開槍是毫不手軟的,連這麼民主的國家都這樣,學生被打破頭只是剛好
美國人民合法擁有槍枝,本來就必須有強硬手段鎮暴
你有看到無故對人民開槍警察的下場嗎?
: 3.集遊法失效是在104年1月1日,因此現在警察沒違憲
憲法 >>>>> 法律 不解釋
: 4.警察有沒有違憲是司法機關說的算,所以請大家不要妄自揣測
裁判兼球員?
憲法十四條 人民擁有集會遊行之權力
這還需要司法機關跟你說警方違憲?
我等你路過警局以違反集會遊行法接受警方約談時
再來哭說都 撕法機關 說的算,撕髮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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