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ukoming (Engineer)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心得] 你們幹嘛一直強調方仰寧毀約驅離啊?
時間Sun Apr 13 04:47:16 2014
※ 引述《posendo (為誰而停留)》之銘言:
: ※ 引述《after1 (TJ兔子)》之銘言:
: : 這個最重要重要的嗎?
: : 方答應當時不驅離,難道以後都不能驅離嗎?
: : 我要是689聽到這句話,我也只會想:「此一時彼一時阿」
: : 而且一直強調驅離只會讓人誤解,
: : 誤解為公投盟是在立院內被驅離的。
: : 就連我都快被弄糊塗了,
: : 強調這倒底有什麼好處阿...
: : 要我說,重點完全在黑名單違憲吧...?
: 中正一的黑名單新聞稿早在4/9就公告了
: 但大多數的人沈浸於光榮退場的喜悅中
: 所以一如往常的公投盟不意外的被忽略了
: 但還好ptt也開始有感謝公投盟之類的文章出現
: 再加上大腸花的推波助瀾之下
: 所以在4/10晚上才有這麼多人留守廣場
: 但我想大多數人的想法是:來開幹爽一下、不能讓阿伯阿姆孤零零的被抬走
: 根本無關乎什麼違憲
: 畢竟憲法所保障集會遊行的權利對一般人來說根本無關痛癢
: 因為哪個正常人有事沒事就想上街抗議啊
: 當天晚上大腸花大家幹得很開心
: 但音帝大帝還是一再地提醒可能隨時會有驅離行動
: 而且警力也確實開始聚集了
: 將近三點半蔡教授上台宣佈方仰寧不驅離的承諾
: 我覺得大多數人確實相信了
: 於是有人繼續開心地幹、也有人開始睡覺了
: 我覺得無聊到外面繞了一圈
: 大約四點時原本牆邊的保警都換成了一般的警察
: 濟南路上的警察也都撤了
: 公投盟也慢慢地在整理搬家的棚子
: 凌晨五點聽到蔡教授還請公投盟的人開始掃地
: 只見阿伯阿姆們理所當然的拿起掃具
: 把整個立法院外的人行道掃的乾乾淨淨
: 五點半大腸花結束,大多人群都散了
: 但還是有些人睡在地上、而也有人開始收塑膠紅椅
: 我看到有個阿伯行動有點不方便很吃力的想拾起熟睡的人們身後的啤酒罐(嗚)
: 實在是讓人羞愧啊,所以我開始跟著阿伯收保特瓶啤酒罐的回收
: 到最後確確實實的收了兩大袋,還把水瓶裡的水拿去澆花
: 而原本圍牆外的警察也都撤了
: 六點的時候,公投盟的阿伯開始呼喊著大家來吃泡麵
: 現場的氣氛一片祥和,
: 不為什麼
: 因 為 我 們 都 相 信 了 方 仰 寧。
: 不然誰會笨到知道警察可能來驅離
: 還在那裡撿垃圾掃地讓你好清場
: 堆好紅色塑膠椅讓你來坐著休息
: 還有閒情逸致在那裡吃東西
: 但方仰寧做了什麼事
: 趁年輕的都放心的回了家
: 你才趁隙來抬老人家
: 還逼的教授要去撞車尋死
: 誰受得了?
: 方仰寧的毀諾比起他藐視憲法是一點都不重要
: 但絕絕對對是條導火線
: 由此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中正一對公投盟到底做了什麼事
: 包含黑名單為什麼違憲的解釋、
: 以及魏揚等人的相挺讓更多人看見
: 最後晚上路過中正一才能引起這麼多人的響應
: 你說這不重要嗎?
: 我必須承認比起憲法被無視
: 我更不能接受方仰寧的毀諾
: 在經過324後誰都知道驅離不只是哪種拍拍肩膀的事而已
: 那是有可能會受傷、會失去生命的
: 但因為相信,相信方仰寧做為一個警察而存在良善的可能性
: 我們收起一切一切的防備,
: 但最後只換來傻傻地被突襲。
: 這已經超過作為一個人的底線,
: 所以我不覺得洪同學昨天那一句善意的提醒有什麼過火的。
基本上我是不贊成有所謂黑名單的存在,工作上都有所謂工作平等,不可有所歧視,那為何可以有所謂集會黑名單這東西,這不是變相是一種歧視嗎?當然不是我們說違法違憲就是如同我們自己說的這樣,這應該還是可以在體制內尋求解決方式,例如:申覆或是行政訴訟,畢竟包圍警局好像感覺不是太好!這跟包圍衝入立法院的本質是不一樣的,不可同日而語!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82.1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35638.A.239.html
→ blaz:體制內能解決就不會有人上街頭了啦,中華民國也不會成立了啦 04/13 04:48
→ blaz:滿清政府那些問題,難道都不能體制內解決嗎,君主立憲不成嗎 04/13 04:49
→ blaz:就是因為太爛才會被人民幹到翻天啦... 04/13 04:49
→ ownnina:你回答得很淺,有點不知道你在表達什麼.. 04/13 04:51
→ blaz:你知道滿清是怎麼結束的嗎 04/13 04:55
→ blaz:當年滿清政府面對的問題那個「不是」體制內能解決的 04/13 04:56
→ blaz:為什麼那個年代的人堅持要「推翻」政府而不是「體制內」解決 04/13 04:56
→ blaz:想完,你就有答案了,為什麼這件事已經無法「單」靠體制了 04/13 04:56
→ blaz:很多人忽略了,民眾路過歸路過,當事人還是有走體制內去處理 04/13 04:57
→ cloudwolf:對一個擅發無法可依之行政命令的政府機關 你不感到生氣 04/13 04:58
→ cloudwolf:卻用感覺來評斷 民眾自發性的抗議行為 哀~~~ 04/13 05:00
推 dotZu:請問包圍警局哪裡體制外了? 包圍已經很客氣了吧。 04/13 05:25
→ dotZu:怎麼會有走上街頭是屬於體制外這樣的想法?明明是憲法基本權 04/13 05:28
噓 j589745:你知道走行政救濟要多久嗎?在那之前還可以再黑掉一堆申請 04/13 05:38
推 myaku524:包圍警局還好吧,又不是往警局內丟汽油彈 04/13 05:50
噓 chx64:你用手機打那麼多字幹麼? 就打"依法行政謝謝指教"就好阿 04/13 06:04
推 d185422:台灣的體制不允許自由集會嗎? 04/13 07:01
→ d185422:並不是違反好乖乖直覺就體制外好嗎 04/13 07:02
→ after1:衝立院違法, 所以是屬於體制外方法 04/13 15:40
→ after1:遊行集會可不違法喔. 同屬體制內方法 04/13 15:41